第 4 章(2 / 2)
谢怀安在方氏的额头上亲了一下:“舍不得孩子套不了狼,不下点‘猛药’难以摆平老娘啊。”
方氏只得委委屈屈地点了点头,先把李妈救出来再说,至于管家之权可以以后慢慢谋划。
她去牢里看过几次李妈,送了些吃的和日常用品。
李妈被关在牢狱里,虽然不愁吃喝,但思想压力太重,生了好多白头发,人也消瘦了许多。
这些天,她在牢里无数次回忆当天发生的各种细节,得出了“谢彦是个魔鬼”的结论。
她把当天发生的事□□无巨细地跟方氏说了,方氏听后也是迷惑。
这才六岁的小小人儿,怎么会有这种心机?
李妈对她很是忠诚,两人从来都是一条心。
她相信李妈,但对于六岁的孩童会有如此心机,真的难以置信。
于是她明里暗里仔细留心观察谢彦。
而这一切事情的发生都在谢彦的意料之中。生活在这个社会三年多,他早就研究过了这里的各种规则。
当初的“一箭三雕”之计,第一是为原主报仇,第二是让县令家主动提出退亲,第三是争夺管家之权。
目前一切事态的发展都在他掌控之中。
他又怎么会不知道方氏暗中观察他?
所以现在的他很是开心,开心的“无忧无虑”,开心的“天真无邪”。
方氏越是观察越是觉得李妈的话有问题。
她开始对李妈的话产生怀疑,因为三年前“丢谢彦入湖”是李妈的主意。
当初朝廷有个规定,七品以上的官员加上典史可以阴监一人进国子监就读,谢彦是原配嫡妻所出,论资排辈只能是谢彦进国子监,只有谢彦不在或者残废才轮得到继室出身的谢子瑜。
当年李妈提出丢谢彦入湖的计策后,方氏一度犹豫过。她觉得让谢彦残废即可,用不着害他性命……
但李妈坚持“留着谢彦就是个眼中钉”。
想到这方氏叹了口气,李妈做事比她还绝。
她动摇了,开始不相信李妈说的话了。
这厢金菊花欣然接受了管家之权,却并不同意放过李妈,在她看来,三年之前就是这个老妖婆害自己宝贝孙子的,当年苦于没有证据无法让她绳之以法,如今证据确凿,断然不会心软放过她。
方氏丢了管家之权还不能让李妈出狱,有苦难言。
她本不想把这事告诉李妈让她烦心,无奈李妈追问,还是知道了所有的一切。
李妈听完后,当即就气的吐了一口老血,不顾自己在牢狱之中,连声大骂金氏和谢彦。
她从方氏的言行举止中看出来方氏并不相信“谢彦是魔鬼”的说法,更加气了。
“你不相信我的话,终有一天会栽在他手上!”李妈说完直流泪。
不是终有一天,而是…现在就栽在了他手上!
谢怀恩、吴氏和窈姐儿来到谢府后,不但没有劝金氏和解,反而支持金氏让凶手绳之以法。
这让“保一方平安”的谢怀安再次被动起来。
现在整个云林县的人都在看谢典史是怎么处理“继室奶娘仇杀嫡妻之子”案件的。
这个案件如果处理不好,会直接影响吏部的来年考核。
他一个秀才能坐上典史的位置是很不容易的……
斟酌再三,他决定帮李妈做最后的争取——他想单独跟谢彦谈谈,让谢彦原谅李妈的所作所为。
能得到受害人的原谅,最起码能保住李妈的性命。
谢彦在心中骂谢怀安昏庸的同时,根本就不给李妈任何机会。
“一切依据大周律法,不能徇私!”
他不能无视三年前的那颗幼小的灵魂。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