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蒙德城(1 / 2)
绕着晨曦酒庄走?那是不可能的。
来了蒙德不去一趟晨曦酒庄的人都是笨蛋。
云苓抱着超大杯的特价葡萄汁,美滋滋地吸了一口。
他们居住的“绯云坡”在璃月的国境线边上,只要中途不过多停留,走到蒙德城仅需要一天的时间。
赶在大胃王比赛开始前的最后两天,二人风风火火地启程了。
云苓把出发的时间定在了清晨,预期能在日落前到达目的地《看到此内容,说明本书不支持电脑观看,你用手机打开继续阅读》,蒂的少年都忍不住多闻了两下。
骑士马靴与石板地接触的踏踏声湮没在了人们的谈笑声中。随处可见的露天酒桌上坐满了酒客,他们不时举杯欢庆,或向路过的旅人发出邀请。
“嘿,两位远道而来的客人,要来杯地道的蒙德酒吗?第一杯免费!”
少年拉走了想要接过酒杯的至冬人,婉拒了酒客的好意,满桌醉醺醺的人们也不恼怒,纷纷端起酒杯朝他们示意。
“风神保佑,希望你们在蒙德的旅途愉快!”
除了人之外的生灵也是蒙德城的居民。
漂亮的奶牛猫昂着脑袋翘着尾巴,悠闲地沿屋脊漫步,满地打滚的狗见了来人,友好地翻出肚皮。
云苓趁机摸了把在他面前躺下的狗子,它的皮毛干净,入手顺滑,显然受到了人类的优待。
希尔注视着撸狗撸得不亦乐乎的少年,语气笃定。
“你很喜欢蒙德城。”
“对,我喜欢这里。”半蹲在地上的少年扭头躲过狗子的热情舔舐,抬头朝希尔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他上辈子去过很多欧洲城镇,但对蒙德天然的好感却是独一份的。
这里的建筑虽不及璃月港那般美轮美奂,但少了过度雕饰的华美,那份无处不在自然随和感以及充斥着巧思的精妙设计,无不让游人眼前一亮。
就比如他很欣赏蒙德人用酒桶种花的创意。
当他们路过那些盛放着鲜花的废弃木酒桶时,少年赞叹之余,也想起了不卜庐后门地里的几个酒坛。
那大概是很久很久以前,在他刚学会走路的时候埋下,也差不多到了该挖出来的时间,或许等哪天白术先生把酒喝了,他可以把坛子要来种花。
他就像个刚进城的土包子,拽着至冬人这看看,那瞧瞧。无论是商铺的铜制门牌,酒馆门上的小彩旗,还是停歇着飞鸟的风向标,一切新奇的事物都能吸引他的注意。
速写本的空白页就在二人的走走停停间少了一张又一张。
在找不到可以坐着画画的地方时,希尔会避着普通人为他搓一张冰塑的小凳子,冻屁股,但垫着衣服坐上去也没那么不能接受。
直到红色的晚霞爬上西风大教堂后的天幕,云苓才将画本收进贴身的小包,贪心地遗憾不能在一天内把城内的风景全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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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
对创作者来说,作品就跟自家孩子一样,哪有不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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