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1 / 2)
“哗啦---”
一声脆响惊醒了牢房里,趴在杂乱无序稻草席上的人。
她眼睛还未睁开,就听到耳边传来两道声音。
其中一个恭敬礼貌:“沈秀才,您有一炷香的时间。”
“有劳,狱头大人。”
后一道声音清冽,如清风拂过耳畔,不卑不亢,却也让人听不清喜怒。
李姝色就是在这个时候睁开了眼,眼前一片模糊,重重眨了一下后,才看清眼前的景象。
一袭白色长袍,白底布靴,映入眼帘的是看着有些粗糙,却干干净净的鞋面。
就在她细细观看的时候,那双鞋在她跟前站定,随后鞋子的主人缓缓蹲下,李姝色眼皮上抬,看见一张陌生的惊艳绝伦的脸。
只不过这人的额头,被一块白布重重缠着,布条中央一抹红,呈暗红色,凝固的血块衬着白皙的面庞,格外刺眼。
对上她朦胧迷茫的一双眼,男子的眼眸却幽黑如一潭深水,深不可测,仅对视一眼,就让她无所适从。
他无疑长着一张俊美的脸,精致的桃花眼,凌厉的下颚,薄唇红中浮现一抹白,瞧着虽有些憔悴,眼中的压迫感却未减分毫。
在她怔愣打量自己的目光中,他不再像之前对外人那般的彬彬有礼,开口就是极度刻薄的话:“居然没死成?”
李姝色的脑子一下子炸开,许多不属于她的记忆涌现,她喉咙一紧,手指无意识地握着身下的草席。
所以,她这是穿书了?
她还未消化完,就听到旁边的牢房传来男子的怒吼声:“沈峭!你别吓唬她!有什么事冲我来!”
李姝色嘴角抽搐了下,试问有比自己的“奸夫”质问自己“亲夫”更抓马的事吗?!
还有啊,隔壁的,你喊什么喊?
眼前这位以后可是未来大魏权倾天下的冢宰,还是书里跟男主拼死拼活到最后的反派,你惹他?
你是嫌命长还是怎么的?你嫌命长也别拉上她啊!
沈峭对男子的无能怒吼恍若未闻,伸出干净的手,一把掐住李姝色的下巴,迫使她素白的小脸仰起。
他语气依旧冰冷:“我全家待你不薄,你也是村里有些风光的秀才娘子,未何贪心不足,与旁人苟且,还要我的性命?”
他的眼中只有厌恶没有恨,有爱才会有恨,他只是单纯的厌恶眼前这个人,看她如蝼蚁一般握在他手中,他恨不得就此掐死才好。
李姝色迅速理了一番剧情,沈峭说的没错,“她”的确欲与旁人,也就是隔壁地主家的傻儿子私奔,因为她受够了农村生活,知道那傻儿子有钱,所以就撺掇他私奔。
却不想,被沈峭抓了个正着,她怒极怕极之下,趁他不备,拿起石头就往他头上狠狠砸了下去!
那一下,差点要了他的命!
看原主办的事,就知道她不是什么正派人,没错,她就是书中没几笔着墨,寥寥代去的反派权臣沈峭的恶毒前妻。
这个炮灰角色的存在,就是眼前这位看着风光霁月,芝兰玉树一般男子的磨刀石,也是促使他野心迅速膨胀的源头。
李姝色咬紧了后槽牙,所以她上辈子是干了什么坏事,才会出车祸来到这具书中人物的身体里?
下巴的刺痛将她思绪拉回,李姝色低垂着眼珠,小声道:“你弄疼我了。”
听她这么一说,隔壁的傻儿子直接炸了:“你放开她!阿色砸得还是太轻了!她怎么没把你砸死!!!”
李姝色:“”
求求这个猪队友,赶紧闭嘴吧!
果然,听完隔壁的声音,男人眼中眸色更深,厌恶更甚,像是碰到了什么脏东西一般,迅速撒开,用袖子一点点地将自己手指擦拭干净。
正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男儿有泪不轻弹但她是女儿家,所以流些泪也没什么。
她背部抖动,眼泪跟预演好了似的,倏地就流了下来,白嫩的手指,突然上前一步抓住男人的衣袍,却也不敢抓住很多,只抓住一角,就哭了起来:
“夫君,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沈峭:“”
隔壁傻儿子睁大了眼睛:“”
穿书第一条,保命最要紧,她可不想落得个五马分尸的下场!
手指愈发抓得紧,直至指尖泛白:“夫君,我并没有要和张孝良私奔,是我玩心大起,想要他带我出去玩玩,怕你不同意,所以才半夜和他相见我也不是故意要砸你的,你那个时候很生气,我很害怕,不知怎么的我手里就多了块石头,我就”
随后,哭得更加真情实感:“夫君!我错了!我真的错了!给我一百个胆子,我也不敢与人私奔,并且谋杀亲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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