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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法之争(修)(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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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和六年春,章台殿。

“三月,郑人铸刑书。叔向使诒子产书曰:始吾有虞于子,今则已矣……”

“……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

卢植念的这些话出自《左传》,主要讲的是在鲁昭公六年三月,郑国执政者子产将各种法条刻在鼎上,向国人公开法律。

而他的好友晋国大夫闻讯大为震惊,当即写信规劝子产,请他撤销这个举措。

《左传》所载之内容便鲜明体现了两人思想的碰撞。

“公主以为,子产与叔向为何会产生分歧?”卢植看向他的学生,转而问道。

“子产身居执政,又处在国力暗弱,无险可守的郑国,所以锐意进取,想通过明正典刑来吸引各国人才,提高郑国国力,以免让国家沦为他国附庸。”

刘晞顿了顿,又道:“而叔向只是普通的大夫,又身在国力强盛的晋国,自然没有子产的烦忧,故而所思所想相对来说较为保守。”

两年过去,她的身量又拔高了许多,端丽的面容也彻底褪去了属于孩童的稚嫩,越发显示出少年人的无双风采。

卢植不置可否,思考了片刻,他继续问道:“观公主之意,在子产与叔向之间,似乎对子产更为推崇?”

少女对此避而不答,狡黠反问道:“自春秋至战国,自秦至汉,历代先人皆是明罚敕法、明罚审令,难道还不足以说明二者孰优孰劣吗?”

卢植挑挑眉,问道:“公主读圣贤书否?”

刘晞便拱手施礼,恭敬答曰:“学生鲁钝,故而不敢有一日懈怠。”

“那么,臣想请问公主,可知道先圣孔子对此事的评价?”

卢植整整衣襟,悠悠然道:“昭公二十九年,晋国效仿郑国铸刑书。孔子听闻后,直呼‘晋其亡乎,失其度矣’。”

话落,他看向这位公主,静静等着刘晞的应对之策。

话说到这个份上,刘晞便知道今日这场辩论终究是少不了的。

孔子毕生致力于恢复礼乐,主张以道德教化百姓,认为在礼仪道德的指引下,百姓才能保持淳朴,不忘心中的荣誉感。

而公布刑罚后,百姓的处罚是由“法”所赋予的,那么他们以后只会努力钻研法律,以避免刑罚,而不会得到应有的教化。

但刘晞显然不是这么认为的。

“夫法者,天下之至道也。执政者制其法、陈其度,则百官奉公守法,百姓依制而行,天下人皆各行其道。”

卢植颔首,抬手示意她继续往下说。

“若无明法,依孔子之道,那么在诉讼争端中代替法律,施行自由裁量权的,便是古之所谓圣人君子。”

“这当然是无错的。但人性到底自私,天底下哪有那么多圣人君子呢?便是有,圣人便真是全知全能,永远不会失误吗?”

语罢,她又望向自己的老师卢植。与她一个接一个、堪称咄咄逼人的反问相比,她脸上那眉眼含笑的表情,已经能称一句纯良了。

面对学生刘晞的连番反问,这位大儒所表现出的气度十分豁达。他丝毫不恼,只是轻飘飘地只回了一句:“民在鼎矣,何以尊贵?”

如果民众只在乎鼎上镌刻的法律,那么他们还会尊重执政的贵族吗?

这句话也是出自孔子。他认为当法律撰取了属于执政贵族的权威,则上下失序,尊卑不分,礼乐制将彻底崩溃——这自然不是孔子乐意看到的。

卢植只是在单纯地复述孔子的话吗?非也。

他内里包含的意味可谓犀利:如果真的出现一部足够严明的法律,那么皇帝的威严,还有你这作为公主的尊贵,还能继续保持吗?

刘晞听懂了其中的意味,但她并没感到慌张,反而暗暗松了口气——还好她这位老师不是那些满脑子圣贤思想、只知道死读书的腐儒。

要是卢植给她来一句:孔子认为天底下本应该没有诉讼争端,诉讼争端本身就代表了道德的沦丧、礼乐的缺失……

那她一定连连称是,坚决不和他多聊半句。

“法者,国家之公器,天下之权衡也。学生以为,一部好的法律,本就应该如商君之法一般,不单制约平民百姓,也束缚王公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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