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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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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珂最终灰溜溜地下了车。

她是被李重言赶下来的。

盛夏,高温让柏油路面上空升起一层热浪。

烈日之下,随着一声巨大的发动机轰鸣声,一辆黑色捷豹瞬间驶离。

叶珂朝后退了几步,避开车辆极速启动时扬起的路面灰尘。

她站在人行道上,低着头,眼睛盯着地面,脸上的表情多少有点低沉。

——她刚才撒谎了。

叶珂其实知道,那年夏天她向易尧告白时,李重言只是单纯路过,远远地看见她在哭后,怔了一下,随即停下脚步,目光冷静地在她和易尧身上扫视。

半秒后,他似乎判断出什么,很给面子地没朝他们走近,而是绕道离开。

告白失败这事,叶珂自然不会向别人提起,易尧也不会对外声张。

而李重言自那不久,便在家中长辈的安排下入读猎鹰军校,一年到头回不了几次家,对这事自然了解不深。再则,即便他心中清楚,以他的性子也不会太在意这件事,更遑论提醒安东。

叶珂刚才是故意这么说的。

她是在逞强,在撒谎,在狡辩。

李重言显然被她狡辩的话语惹怒,没有和她争辩的意思,但也没给她留一点面子。

叶珂头埋的更深了。

盛夏的阳光透过人行道上的树枝缝隙打在她裸露在外的后颈,时间久了,微微有些发烫。

她眉头一皱,抬起头,目光幽怨地盯着远处路面上只剩下一点黑色的汽车尾影,很想打电话让李重言回来——至少把她的太阳伞给她送回来。

她刚才下车太急,把伞落在了车里。

五分钟后。

叶珂站在一处勉强能把人完全遮住的树荫下,不时抬头望一眼前方空荡荡的路面,又低头去看打车软件上毫无动静的页面。

她一张脸被热的通红,额头沁出一层薄薄的细汗,仅五分钟时间,整个人看上去便狼狈不少。

再等了五分钟,依旧没有司机接单。

叶珂不得不切换到地图导航软件,想着看一下距离她最近的公交站在哪,如果一直没有司机接单,便换乘公交回家。

或许是身后就是一所大型三甲精神病院的缘故,距离叶珂最近的公交站走路五分钟便能到。

是很短的路程。

叶珂收回手机,抬头看了眼湛蓝的天空,以及下午四点依旧炙热的阳光,没有犹豫,一脚踏出阴凉的树荫,顶着大太阳,一路埋头快走。

在她身后不远处,一辆普通的家用suv新车里,一道偷窥的视线自她从李重言车上下来,便一直黏在她身上。

那视线像下水道里潮湿黏糊的蠕虫,缓缓扫过她纤细的小腿、柔软的腰肢、被白色长裙包裹的饱满胸脯,最终视线一抬,定格在她因炎热的天气而微微有些泛红的脸上 。

在叶珂迈步朝附近的公交站台走去时,那人也启动车子,保持着缓慢的车速跟了上去。

叶珂其实很早就看见停在路边的小型家用suv。但不知道是光线的缘故,还是汽车挡风玻璃处贴了膜,她看不清车里是否有人。

但这是私家车,不会接客。因此她没有太过留心,只简单扫了眼便直接略过了。

炎热的夏日,郊区人行道上树荫并不浓密,蝉鸣声却极其聒噪,掩盖了身后汽车缓慢行驶的动静。

叶珂抬起一只手遮住额头,微微低着头,一路走的很快。

但或许是那人偷窥的视线太过灼热。某个瞬间,叶珂心里突然升起一丝异样,以至于她停下脚步,几乎没做太多思考,便回头看去。

在看见身后不动声色地跟了她一路的黑色汽车时,她呼吸一滞,体内肾上腺素飙升,心跳加速。

在高温天,竟感受到了一股丝丝缕缕的寒意。

周自谦将车靠着路边停下,缓缓降下车窗玻璃。

叶珂看清开车的人是他,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瞬间圆睁,没有任何犹豫,转身便走。

她一路走的很快,到了最后,几乎小跑了起来!

叶珂和周自谦是小学同学,到了中学,两人又被分到同一个班上,并且做了三年同桌。

但叶珂认为他们关系其实很一般。毕竟三年同桌下来,说的话总共也没几句。

因此那天,当她趴在课桌上,因为向易尧告白被拒,而闷声哭泣时,听到周自谦的问话,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才反应过来。

她觉得自己听错了。

抬起头,看着周自谦,眉头微微皱着,湿漉漉的眼睛里满是疑惑。

周自谦是一个长相略显寡淡的少年。但个头足够高,手长脚长,又不多话,因此在班上一众或躁动或幼稚的同龄人中,有种截然不同的“沉稳”。

他低头看着叶珂,将刚才的问话重复了一遍。

“你们亲了吗?”

叶珂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瞬间瞪圆。

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后,她眉头紧皱,生气道:“你在乱说什么?”

她语气有点凶。

但洋娃娃再凶依旧是洋娃娃。

周自谦没有被她的态度震慑,反而被她湿润的眼睫上几滴要掉不掉的泪珠吸引了目光。

他盯着那几滴晶莹的泪珠,有种想要俯下身,舔掉它们的冲动。

舌尖扫过她颤抖的睫毛,再轻轻刮过她薄薄的眼皮。

那样她会哭的更凶吧?

叶珂觉得周自谦的眼神很赤裸,不适地皱了皱眉。

同桌三年下来,周自谦很少和叶珂说话。

但他不是一个沉默寡言的男生。叶珂曾经看见他在操场上和班上的同学一起打羽毛球,互相之间说说笑笑、有来有往。

他只是不和叶珂说话。不仅如此,他甚至很少正眼看她。

叶珂曾经怀疑周自谦讨厌自己。

为了不被讨厌,她在两人刚做同桌的阶段,曾主动向他示好。

她给他带过早餐,买过零食,在他十四岁生日时,还送了他一支很昂贵的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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