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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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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念归刚进到酒吧,吉他声就闯进了耳朵,他不是很懂吉他但也能听出这吉他弹的好,因为那不断变化的和旋、音色和曲调实在是太绚烂流畅,并且没有一声突兀。

绝对是个玩儿吉他的高手。

小鹿眼被吸引了过去,只是蹦蹦跳跳的观众,那些挥舞的手臂阻挡着他的视线,让他只在偶然晃过的缝隙中,看到了他日思夜想的人。

脚步僵在了这里,再无法移动。

垂在腿边的手一点点收紧,他曾经无论多么努力都见不到的人,那个不要了自己,把自己卖掉的人,现在就这么出现在了眼前。

那么鲜活的。

浑身的血液都往心脏处流去,让那只有拳头大小的心脏几乎要受不住的炸掉,疼的他单薄的肩膀往一起扣去,微微佝偻,可眼睛固执的没有在易子期身上离开,他要看清他现在的样子。

那些手臂都变得虚幻,在五颜六色的光景中,只有易子期是真实的,他嚣张的抬起一条大长腿踩着前面的音箱,抱着吉他的身体稍稍向后仰去,手指在琴弦上绚烂的游走,音乐就如同按了加速键般流泻而出,让人的呼吸跟着不住的往上提。

在窒息的前一秒,他的手利落的向下扫去,发出最后一声裂帛般的断音,人们的呼吸这才开始恢复正常。

一切都被他掌控着。

易子期潇洒的转过身,单手握住身前的立麦,垂下头,灰色的狼尾遮挡住他的脸颊,诱人亲吻的嘴唇离麦克风无限接近,握着麦克风的大手从小指一根根落下,仿佛他搂住的是爱人纤细的脖颈,即将落下甜蜜的亲吻。

有人在吞咽口水。

有人在轻舔唇面。

而易子期抬起他泛碧的眼眸,幽幽的。

睫毛的光影打下完美的幕布,虚幻的。

低沉的嗓音带着些微的哑,清唱着:“就跟着我的起伏陷入这迷雾,放空你的大脑来跳舞,抬高——双腿,再加速——”(这段是歌词。)

鼓声起,敲着心脏怦怦狂跳。

贝斯温柔的加入,好似轻飘飘落下的衣服。

键盘滴答滴答,是水声响起。

满场安静,明明只是一首歌而已,但是每一个人都听的有点热,热的口干舌燥。

程念归应该是在场唯一的一个例外,那双眼睛全神贯注的停留在易子期的脸上,原来他长大后是这个样子,骨相上倒是没什么变化,多了成熟的魅力。

长肉了,不像以前干巴瘦。

但是他今年都25了,他20岁时是什么样子?他18岁刚成年时是什么样子?他刚开始长肉时是什么样子?他开始抽高拔条时又是什么样子……

这些自己都不知道,那紧紧握着的手,几乎要抠破滑嫩的皮肤抠进肉里,眼中涌现出愤怒,这些都是易子期欠自己的,都是他要还的债!

歌曲一首接着一首,气氛愈加火热。

到了下半场的时候,易子期唱着歌不经意的向下扫了一眼,突然发现之前那俩找事的男的正兴奋的挥舞着手臂。

和他对上视线后有一丝的尴尬,手臂都挥舞的不灵活了。

男人:别问,问就是真香了。

易子期眼角带笑的移开了视线,甩动着他的狼尾,汗珠在他的脖颈上滚落,流进能够让小鱼儿游泳的锁骨窝,而后再往下。

前排的几个已经严重忘记自己是来看乐队演出的了。

全都是星星眼,沉醉在易子期英俊的脸蛋和性感的肉体上,现在的主流是白幼瘦,像易子期这种宽肩蜂腰大长腿,性感小麦色肤色的简直不要太少见。

分泌的肾上腺素刺激着他们的口水,让他们嘶哈嘶哈。

眼看就要两个小时了,台上的易子期丝毫没有累了的感觉,并且蹦达的越欢了,他享受舞台的样子看上去是那么的肆意美好,光落在他身上都是梦的颜色。

人们可以清晰的从他的身上感受到那种快乐并且被传染。

所有人都带着笑容在摇摇晃晃。

舞台上易子期正在和小爽对着弹,两人看样子都很兴奋,撑着吉他和贝斯的腿都要贴到了一起去。

不同于易子期这种浑身上下充斥原始野性的气质,小爽虽然瘦的皮包骨,但是长得白净又秀气,颇有一种病态的破碎感。

台下已经有人在小声嘀咕:“哇~好配啊~”

还有拍照的。

程念归乌黑的眼珠刀子般扫了过去,才不配呢!没有眼光!

易子期又分别往王飞和阿豹那里待了一会儿,之后唱了他们这次演出的最后一首歌曲【谢谢你来过】。

相比于之前的摇滚风,这一首歌更接近于民谣的曲风,不得不说,易子期卖力演唱了两个小时后的嗓音,唱起来特别的好听,好似一个吟游诗人又好似是一个老朋友,之前热闹的气氛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

舞台上的人对程念归来说陌生又熟悉,陌生的是他的样子,熟悉的是他的歌声,只不过比以前更好听,更成熟。

曾经无数个夜晚,在那个四处漏风的破烂房子里,他就在自己的耳边这样低声的哼着歌儿,哄自己入睡。

回忆起过去,他那双小鹿眼里的神色都温柔了,瞧着暖色的灯光落在易子期身上,把他灰色的狼尾也染成了更温暖的颜色,头发上的汗珠晶莹若王冠,他握着他的麦,半阖着眸子,仿佛处在另一个世界里,那一刻他神圣的让人想要跪拜。

而等待着被他救赎的人,在这一刻低声又怀念的念了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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