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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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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生不服,非要推举出一位来和赵冬比试,这群半大少年竟比秀才还有一股不服输的精神,个个希望被选中,因此内部先进行了一轮评选。

王昀是已经被pk掉的,无缘和赵冬比字,不过他对自己的水平有自知之明,倒也没有太多失望,只兴致冲冲地围观谁会胜出。

“我觉得大概率是乔承。”王昀笃定道,“他是咱们书院最早拥有铅笔的,又是宁儿姐亲自教的握笔,锦年兄也曾指点过一二,这两日他按照锦年兄的指点来习字,比先前更有进步。”

说起商屿,陶崇才发现这厮竟然又不在,他那好兄弟的行踪越来越神秘了,白天见不到人影,晚上竟然主动留堂看书,当真让人又惊又奇。

陶崇“哼哼”两声:“他个半桶水的功夫能指点什么啊,不过是铅笔好用,才让他歪打正着地写了几个好字。”

两人正说着,那边突然传来一阵躁动声:“比出来了比出来了,乔承胜出!别看咱们承弟弟年纪小,铅笔字写得倒好看,我觉得可以和雪松兄相较一番。”

王昀听了面上一喜:“看吧,我就说是乔承。”

陶崇也不意外,乔承年纪虽小,可听学态度端正,课业上用心,又是下了一番功夫习字的,能在童生中脱颖而出很正常。

他扒开人群走进去:“好了好了,既然童生中是乔小弟获胜,那便随我来,咱们同雪松兄弟比字去。”

陶崇拉着乔承在前面走,后面跟了一群书生,都是跟着瞧热闹的,顺便也为了加油助威,左右是论字又不是比学问,说不定童生就能赢了秀才呢。

赵冬人正在魁星阁内做文章,此处藏书众多、环境清幽,十分适合在此习作八股文,因而有不少秀才不听学时便会在此用功。

他一抬头,正好瞧见一群人浩浩荡荡而来。

陶崇带着乔承走在最前面,看到赵冬立刻招招手:“雪松,我带着童生中写铅笔字最好看的乔承来找你比试了,你可不要丢咱们秀才的脸啊。”

赵冬此人长相清秀,听到陶崇的话,柳叶细眉微微蹙起:“杰宗你真是胡闹,且不说我根本没有比试的心思,就算有,也不能跟一个童生比,否则就算胜了也是胜之不武。”

乔承倒还真想和赵冬比试一番,小小的身子上前叉手一礼:“雪松哥哥,在下乔承,不为和雪松哥哥分出胜负,只想切磋一番,好找出自己的字还有何不足之处。”

赵冬脸色这才算好看些,他认得乔承,书院年纪最小的童生,总会都会留意些:“乔童生说的倒是言辞中肯,理由充分,若是想切磋,不如我们各自誊写一遍九央君的《民富君安》,如何?”

九央是大多数文人墨客的偶像,写得一手好文章,其文以文采斐然、行文工整、道理深刻而著称,是早些年便名满全国的才子。

只是据说九央君是京城人氏,为人颇为神秘,江德学子都没见过他的真容罢了。

不过这并不耽误书院收藏他的文章当范本,这魁星阁中便有誊录版,正好借来抄写。

赵冬和乔承并排而坐,面前各自铺着一张纸,中间则摆放九央的大作,切磋正式开始了。

乔承写得很慢,一笔一划,却字字工整,有模有样。

反观赵冬,笔尖游走在纸张上,笔画连接笔画,字连接着字,颇有些笔走游龙地潇洒。

两人各有千秋,其他人则议论纷纷,压低了声音讨论谁能胜出,连陶崇都觉得有些紧张,一反平日里话多的模样,安静看着两人。

“那铅笔有什么好用的,桐木的木材,灰黑的铅芯儿,哪有我这楠香木加湖羊毫的好。”

一声不合时宜的声音响起,引得不少人回头去瞧。

只见说这话的是个身材魁梧的秀才,名叫薛智的,手中握着一支价格不菲的毛笔,正一脸不屑的看向乔承和赵冬。

一看是薛智,回头瞧的人立刻把头转了回去,那可是个煞星,惹了他没有好果子吃,不该瞧的热闹还是别瞧的好。

薛智见没人理他,气不打一处来,“腾”地起身,随便抓着人就问:“你说,是我这笔好还是那什么破铅笔好?”

被抓的倒霉蛋并不想惹是生非,唯唯诺诺道:“你的好,你的笔都价值一两银子了,这铅笔才多少钱,怎么能跟你的比。”

潜台词是,你的笔好是好,可铅笔性价比更好啊。

他再抓一人,又问同样的问题。

谁知那是个胆大的,竟直接告知他:“必须是铅笔好啊,便宜、好写,连砚台和墨锭钱都省了。”

薛智脸色当场黑下来,嚷嚷道:“你们懂什么?铅笔那都是俗人用的,高雅之人都是用毛笔!”

乔承听到动静,抬头望过去,陶崇则叮嘱他不要受外界打扰,专心抄书便是。

而后他转头,用警告的语气说着和事佬的话:“薛兄,铅笔毛笔各有好处,你为何非要论个高低上下,不能要求我们每个人都用楠木笔啊,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有个笔具阁老板娘的姑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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