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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老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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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午的时间,唐兆宁因脸上起疹子,不愿出去见人。

谢召玉带她在书房里处理公务,他盘腿坐在矮桌前,一手持公文,一手搂着唐兆宁,轻轻抚摸她挺直紧实的背脊。

洛安里的姑娘以瘦为美,讲究纤腰楚楚,娉婷袅娜。而唐兆宁不一样,在穷乡僻壤的贫苦之地蹉跎三年,早已换了一个人,早就褪去闺阁之秀的玉骨冰肌。

三年的时间,一个穷字,便足以在她身上打下粗俗的烙印。

但谢召玉爱极了她现在的样子,瘦而不弱,身上肌肉紧致干练,如一杆强劲的芦苇,直条坚韧,鲜活又野性十足。他爱她淡麦色面颊上的晒斑,沉迷她紧实手臂上的青筋,被她手上那一层老茧所眩惑。

当初把她送到梁水村时,他便笃定可以让她改头换面。

在穷山恶水的境况中,为了一点点吃的,再矜贵的娇人儿,也得走向两个极端。要么受人欺辱,委曲求全地伸手要饭;要么变得野蛮强势,成为蛮悍的“刁民”。

显然,魏烟如他所想,她成为了后者,成为劲挺强势的唐兆宁。

在看不到希望的偏僻山村,守着一亩三分地苦苦操劳,却还总是吃不饱穿不暖。这样的条件下,甚至无需引导,她便迅速和村民融为一体,一样的勤劳,一样的粗蛮

穷到极点,就能摧毁一个人的本性,让其野蛮重生。这是谢召玉作为上位者深谙的道理。

以至于他后来出现时,只需略施小计,就能获得她芳心。

一个因为失忆脑子一片空白,又在贫瘠土地上操劳了两年的村妇,在看到明眸皓齿的俊男郎时,不可能不动心。

加之,这个男人又舍得放下身段取悦她,蹲在床边帮她洗脚,所有好吃好用的东西都先留给她,时不时还能给她一块玉佩让她去换钱。

除去钱财和相貌之外,男女之事也让她轻易沦陷。

她一个才满十九岁的大姑娘,尝了禁果,食髓知味之后,如何能拒绝得了俊男郎毫无尊严的取悦。

“别总是蹭,大夫说了,越是挠蹭,这疹子起得越多。”谢召玉轻拍她。

唐兆宁挪起身子,躺在男人的腿上,继续用后背蹭他的腿:“疹子不长你身上,你倒是说得轻松,又热又痒的,不挠的话,我如何受得了?”

谢召玉拉开她的衣衫,又重新给她涂了一层止痒的药膏,让她好受些。

唐兆宁还在看她那本女儿经,看得十分专注。谢召玉也凑过去看,她连忙翻过另一页,道:“看你的戒色经去,别看我的。”

唐兆宁也知道盗墓是天打雷劈的行当,且谢召玉还是当朝王爷,她不可能让他知道,唐老中传给她这么一本别出心裁的风水秘籍。

离别前一晚,唐老中还千叮万嘱,女儿啊,爹教你的这些东西为唐家独传,你可不能和别人说啊,不然你我父女都得蹲大牢去。

谢召玉夺过她的《女儿经》,随便翻了翻,并未察觉出什么异样。将书还给了她:“看女儿经有什么用,别看了。”

“你别烦我,我就是看看。”

谢召玉将她拉起来,又抱到腿上,整理了一下桌上的字帖:“来,夫君叫你写字,教你有用的东西。”

三年前她醒过来没多久,谢召玉给了唐老中夫妇一沓厚厚的字帖,让他们督促唐兆宁练字。如此三年下来,虽然唐兆宁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但是她的字迹也和当年有了一定的差别。

“我不写,烦死了你。”唐兆宁推开他。

谢召玉把狼毫笔塞她手里,手把手带她写字,唐兆宁身子歪斜瘫在男人怀里,拉长声音闹起来:“我不写,你天天都欺负我,看我是个穷鬼就欺我”

“你又没事儿做,写几个字怎么了,还想让人骂你是乡下来的土狗,大字不识?”

“我又不是不识字!你再逼我,我打你了!”

谢召玉紧紧梏住她的腰,强行让她坐正:“宁宝乖乖的,今晚带你吃好吃的。”

“我缺你那口饭啊!”她又开始挠脖子上的红疹。

谢召玉推开矮桌上的书,两手抱住她,让她坐在桌子上,按住她的手:“身上还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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