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1 / 2)
盲盒里开出来一块机械手表和一包花籽。
花籽是被一个纸包着的,纸上除了“花籽”再找不出第三个文字来,像个三无产品,南煦估摸着也不是多珍贵的花种,便撒在了篱笆边,每天打水回来时泼点儿去那片地上,没再多管。
倒是机械手表,南煦觉得很实用,戴在手上的第二天,或许是因为他时不时会看一眼时间,计划着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庭川没多久便注意到了,他对这个会自己动的东西有些好奇。
妖精没有人类那么多的求知欲,或者说,他们一时好奇过后便忘了,活得时间太久,会慢慢被磨灭创新研发的热情,因此,从鸟族和庭川的口中,南煦能推测出来 ,妖界的发展其实很落后于人类世界,不说网络电力,他们甚至连车都没有,舍不得灵力便只靠翅膀靠腿赶路。
南煦心想,还好当初他没有死脑筋一定要下山,不然哪怕走出了这座山,他也还得靠腿走到别的能生活的地方去。
这么一考虑,南煦竟然对诸余山里的这座小院多了不少的归属感。
升级庭院的任务要很多石头,虽然说山里最不缺的就是这些,但是真凑齐这么多,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正好栽种旱稻的时节就是这段时间,南煦不敢错过,从早到晚除了背着竹篓往家里运石头,还要急着开垦菜园后面的土地,每天累得话都不愿多说。
庭川对人族的行为感到十分疑惑,如果说开垦土地种植他还能理解,可每天吃过饭就背着竹篓往家捡石头的行为,他实在是不明白。
他在旅馆住了也有近一周了,生活作息朝着南煦的调整了一些,没再像最初那样白天困得睁不开眼,偶尔会去山里逛逛,每次都不空手回来,托他的福,山鸡和野兔,南煦都吃上了。
也许是看南煦几样活连轴转太累了于心不忍,又或者是终于养好精神不再白日犯困,总归,南煦背了三天的石头以后,这个活就被庭川主动开口要去了。
如此,南煦就只需要每天在地里耕耘,种植旱稻。
在南煦每天忙忙碌碌锄地准备种旱稻的时候,诸余山外,两只野猪妖身上扛着满满的大白菜,对着巨大的广告牌看傻了眼。
这个广告牌巨大,撑着广告牌的杆约莫有十几米高,太阳能灯板,led灯闪着七彩的字体,十足得显眼。
“大哥,这是个什么东西,我每年从这走,怎么从来没有看过?”毛色深的野猪妖问道。
另一只也摇了摇头,“看不出来,不是石头,上面还写了字。”
“呀,字好像在动,还发着光嘞,真好看!”毛色深的野猪妖啧啧称奇。
旁边的野猪妖把背上的白菜放在地上,仰头看了半晌,说:“弟,这上面好像写,山里开了家客栈,吃住打八折。”
毛色深的野猪小弟一听就不信,“诸余山里哪能开客栈,从没听说哪个妖精能在这山里住下去,不会又是鬣狗搞出来骗人的把戏吧!”
鬣狗一族最是狡猾,总爱骗一些妖精幼崽到偏僻的地方吃掉,无孔不入。
毛色浅的野猪大哥想了想,摇摇头,“应该不是,鬣狗坐吃山空,穷得要命,搞不出来这么稀奇的东西,我瞧这个能发光的,说不准要用多少灵力!”
“那我们进山去看看,要是真有旅馆,咱们也能从山里穿过去,不走这条远路了。”野猪小弟说。
野猪大哥想想也是,都说诸余群山山多峰高,十分危险,他们听老一辈的话,每次都绕着诸余山走,途中补充物资只能是过了诸余山的地界,去鼹鼠族所住的河谷地。
据说两族妖在上一辈处得还不错,可不知怎的,到他们兄弟俩跋涉卖货的时候,鼹鼠一族就越显贪婪了,每每到他们的地界,都要被坑掉身上近小半银钱去。
这么想想,野猪大哥咬咬牙,同意了弟弟的建议,总归诸余山危险也是长辈一代代传的,他们还从来没进去过,现在这里竖了这么大个会发光的牌子,想来山里估计还真就有家旅馆呢!
兄弟俩背着满满的白菜往山里走,屋后忙碌的南煦丝毫不知,他花了四五天的功夫,总算是开垦出了三亩多地。
这中间,庭川还来帮了不少活,南煦也是没想到,庭川一个衣袂飘飘自带仙气的狐妖,竟然也能因为南煦锄地错过做饭的点,肯在地里帮他干点活儿。
当然,仅限是在饭点。
庭川的体力上限南煦看不出来,只知道庭川做事的效率很高,往往需要南煦费很大力气才干完的事情,庭川却能轻轻松松就搞定,省了南煦不少事儿。
最后一块地耕完,南煦擦了擦额头上的汗,长舒一口气,要不是真的缺粮食吃,他是不愿意就用这么基础的工具种地的,想想在之前的人类世界,哪怕是他长大的那个农村,种地没机械设备的话,也至少有头牛帮着使劲儿,少有真的靠着一把锄头犁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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