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蜜汁猪肉脯(2 / 2)

加入书签

清炒时蔬一菜说是简单,要想做得好吃却不那么容易。

不加盐酪的话,便要加熬了三四天的大骨高汤。

时蔬口感清冽单薄,骨汤浓醇浑厚。将它们放在一起,那自然如菜名所说“盐酪不须添”。

只是东市这些酒楼不仅价高,店家们还很会看人下菜。

见着吟风穿着最普通的麻布袄裙,全身上下没装点任何金银玉石,便急忙赶客,好似吟风身带晦气似的。

也罢。

吟风溜达了几圈,终于在背街角落里找到个卖云吞的摊子。

摊主是对热心肠的夫妇,打从远处瞧见吟风就热络着招呼她过来,拴在石柱上的大黄狗也站起来晃着尾巴。

吟风着实被它惊了一跳,那夫妇连忙解释道:“客官放心,它不咬人的。”

大黄狗兀自摇了会儿尾巴,见吟风不像是会给它赏肉骨头的主,便无趣地躺回窝里,眯上了眼睛。

吟风不免腹诽,东市的大黄狗,也是看人下菜的小祖宗。

还好小摊的云吞价与西市差不多,都是六文钱一碗,吟风放心大胆地点了一份。

这家云吞并非是现包现煮的,像是提前包好存放起来,等有了来客才拿出来。

面皮倒是还算轻薄,只可惜里头的葱花肉馅也跟着清减不少,不仔细尝,甚至辨别不出肉味来。

里头的葱花和姜粒也剁得并不充分,葱姜颗粒的味道太多浓厚,反而有些喧宾夺主。

唯一可圈可点的就是汤上撒了葱丝和芫荽碎,还点缀了几滴香气四溢的芝麻油。

算是给这碗并不出色的馄饨增色不少。

东市的物价昂贵,能以六文钱的价格吃到这些,本不该挑剔的。

更何况,还不用自己辛苦劳累地剁肉包馅,吟风也乐得吃个现成。

没吃两口,吟风又被那大黄狗一惊。

只见那原本侧卧着的大黄狗腾地起身,尾巴紧紧夹在后腿之间,喉咙中呜呜咽咽,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顺着大黄狗的视线,一匹高大威猛的骆驼慢悠悠现身。

牵着骆驼的人棕发碧眼,鼻梁高挺而眼窝深邃。身量比起一般中原男人高出许多,约摸是有一米九几的样子。

也不怪那大黄狗吓得死死夹着尾巴,这骆驼和胡人的身量看着,的确压迫感十足。

大黄狗的呜咽声被摊主拉着绳子打断。

胡人眼神晦涩,藏在阴影当中,只牵着骆驼平稳路过,往后巷深处走去。

宽大衣袍带起一阵凉飕飕的风,吟风打了寒战,鼻尖陡然传来浓重的血腥气。

摊主见胡人走远,也松开了护住大黄狗的绳索。

大黄狗湿润的鼻尖微动,尾巴夹得更紧了。

吟风放开云吞碗,转头看向胡人消失的小巷,心中狐疑。

胡人交易多在有“胡市”别称的西市,吟风时常要去那边购买食材,一来二去自然也见过不少胡人。

但东市向来只做当地人的买卖,连风靡大梁的胡饼这里都难见其踪影。

这个胡人看着也不像是生意人,不屠羊不宰豚,身上哪来这么重的血腥味?

而且屠羊宰豚的气味多有腥膻气相伴,而刚刚那胡人身上的味道,却像是……

人血!

吟风战战兢兢地捂住鼻尖,脑海中迅速浮现一出变态杀手犯案后潜逃的惊悚情节。

可摊主夫妇并未察觉到任何异常,稀松平常地洗过手又开始剁馅擀皮。

只有那大黄狗与她相似,端得满身戒备。

她辨别气味的感官,与平凡人不同,与狗鼻子倒是有些相通之处。

此时那胡人已经牵着骆驼隐没在小巷里,她鼻尖仍有挥之不去的血腥味。

再看向饭桌上的馄饨,胃口也已彻底消失。

她只好本着杜绝浪费的原则,食不甘味地两口吃完,匆匆付过钱便转身溜之大吉。

吟风思忖着,这件事该尽快向京兆府告知才对。

可转念又想,什么潜藏杀手,都是她脑补出的莫须有情节。

如果将这些无根无据的东西告知京兆府,万一让衙役官差们白忙一场,万一害这胡人受了冤枉猜忌,又该如何是好?

可若是当做这事从未发生……

吟风神色恍恍,迈出的步子也如急雨般落下。

埋头从巷子走回到东市主街上,好巧不巧,吟风迎面看到了周沉的马车。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