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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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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子墨哭笑不得,赶紧把他抱起来,走出房门,看到正在拿着树枝习字的周子奇,感到很欣慰。

周子奇看到周子墨抱着小子轩出来了,忙擦擦手,接手了小子轩。

好在小子轩不挑谁抱他,自得其乐的啃手,吧唧吧唧的。

周子墨忙着先去做饭,在吃饭时,跟周子奇说了等会儿去府城。

周子奇有点犹豫,大哥是个哥儿,独身去府城并不安全。

周子墨说想绣些绣活来卖,刚巧也要买些衣服之类的东西。

并且坚决不让他跟着。

周子奇最后还是没劝下他大哥,只一个人闷闷的扒饭。

周子墨也狠下心没管他,他知道周子奇是在担心他,可如果带了他去,他还怎么搞钱?

就这样,周子墨大清早吃完了,就背起杂物间里背篓,出来村子。

这回走起来确实要比前天快一点,赶在辰时到了府城,为了方便,他把兔子捆住脚塞进了背篓里。

为防有人认出来,他还想办法遮掩了一下容貌,别的不说,至少那孕痣被他给遮住了。

进了城,他就找到之前就打听好的卖山中猎物的地方。

把几只兔子提住耳朵抓出来,就守在路边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他知道他该叫卖吆喝,可是作为一个上主席台面对全年级同学宣读获奖感言都发愁的人来说,这也是很可怕的事情啊。

他可以面对熟悉的人侃侃而谈,面对一群不认识的人,他就想要内心尖叫。

好在在他犹豫不决,想叫卖时,就有一个人来问价了。

周子墨不是很清楚市场价格,好在原主记忆里有这么一个价格区间。

想来南方和北方相差不大。

他挑的可都是很大只的兔子,少说也有六七斤。

“一百大钱一只。”

古代的兔子因为经常要跑动躲避天敌,其实长不到现在那种动辄八九斤重的,大多是五六斤重。

而这么点大的兔子还要去皮去骨,余下来的也就两三斤肉。

他空间的兔子其实也是野兔,虽然没有天敌,但也都是山上跑来跑去,要打架,要挖洞做窝,因为兔子天性,一做就要好几个,其实也长不到多肥。

那个人还想要砍价,但周子墨见他没走开,也就明白自己没叫错价。

要是真的高到离谱,就不会留下来了。

知道自己没叫错价了,他就拿出了他守价的本事,那人砍了半天,他还是咬死了没松口。

那个想要买兔子的人衣着简洁干净,布料也不错,一看家境就殷实。

他沉吟片刻,还是觉得这兔子大,皮剥下来应该也大,舍不得,“小郎君,你看这样,我把你这兔子全都买下来,你看给个什么价位合适?”

“您看,我这兔子是活的,您要是吃不完,这还能再养养,这些兔子都是一个花色的,兔皮拼接起来,也好看,这如果您全都要的话,我这可以给您九十五大钱的价。”

那人眉头微皱,觉得这减的也太少了,开口喊价,“九十三,怎么样?”

“可以。”

周子墨好说话的很,这会儿是一会儿都看不出来之前死活不降价的样子了。

那人也爽快,一共六只兔子,五只公兔子,一只母兔子,都是一样的价九十三大钱,也就是半两银子外加五十八个大钱。

周子墨收了钱,那人也提溜着一串兔子走了。

周子墨到了之前的那家布庄。

他想要自己扯布回去做,昨天练了一天,绣活不敢说,但是缝个衣服应该没问题了。

麻布差不多要四百大钱一匹,他买了半匹布,也就是两丈布,两百大钱。

另外买了棉布,这次就买了一丈二,这一丈是拿来做薄被的,剩余的可以拿来做小子轩的小衣服穿。

农家薄被其实不是放棉花的,这在南方算比较贵的东西,因为棉花在南方不好长,几乎都是北方种的运过来的。

不放棉花放什么?

揉搓的细软的干草。

这是个体力活,但也有人搓的多了,拿来卖的。

不过周子墨暂时不打算买这个,这个一两床薄被要填充的干草也不是很多,几天赶赶工就好了。

不值得为这个费钱。

除开这些,他不仅买了碎布,还买了绣线。

针线和绣线是不同的,绣线色彩鲜艳,针线基本都是褐色,还粗糙,自然,针线价格就不如绣线了。

加起来就差不多把之前卖兔子挣的钱花的只剩一百多大钱了。

好在他想买的鸡仔鸭仔不需要掏钱,不然他真的要肉疼了。

虽然钱花的多,但他还是买了几两肉,准备拿来哄一哄周子奇。

他割半斤瘦肉带一点肥膘的,这种肉在古人看来不是很好,他们需要的是油水,而不是蛋白质,因此还算比较便宜,二□□钱一斤。

他买了半斤,也差不多够他们吃一小段时间了。

周子墨等出了城,就把东西全部丢进空间里,自己一个人空手上路。

等到了村子外一两里,他就进了空间,准备挑几只鸡仔和鸭仔带出去养了。

挑了八只母鸡仔,一只公鸡仔,和五只母鸭仔,两只公鸭仔。

全部放到背篓里,把之前准备好的布压在肉上,鸡鸭们踩在布上,再盖一层,手里抱着新买来的布匹,就施施然进了村子。

他现在可不怕有人看到他手里有钱,他是要关起门来过自己的小日子的,和他们的交集本来就不大。

更何况现在又不是之前逃荒的时候那样,大家都活不下去了,现在能活下去,那就要重新捡起礼仪廉耻,重新拥有了道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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