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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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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压着嗓子,语气却很坚定。

但说完后,她仿佛泄气了一般,再次垂下头,甚至连牵着江皓衣角的手都松开了,

“我知道,我比不上你们有见识,但江知青,你知道的,我已经毕业了,要是不赚钱,很快,家里人就会催我嫁人了。”

“他们觉得拥有城市户口便是一个好对象,就像这次一样,可我不想当后妈,我也知道,我是农村户口,又没有工作,愿意和我相看的城里人必然和这次差不多。”

“我不想将自己的命运放在别人身上,江知青,我知道你很厉害,你可以带我一起去黑市吗?我可以和你64分!”

苏墨墨抬起了头,目光亮得惊人,江皓久久未曾言语。

实际上一开始,江皓对苏墨墨的印象便停留在“柔弱”上面。

毕竟第一次见面,她便直接晕倒了,第二次见面,两人跑了几百米,苏墨墨便差点连肺都咳出来了。

那一次,江皓有了些愧疚,同时对苏墨墨的脆弱有了更深的了解,也是因此,知道她可能当后妈后,江皓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她被骗了,她无法应付过来。

但此刻,这个他一直认为柔弱的女生,却直接和他说,想要自己赚钱,不想依靠别人。

她很聪明,知道他在做什么,却一直没有戳破,她的思想也不固执,并不觉得他是在投机倒把,要和他划清界限。

直到此刻,面临嫁人的险境时,她才勇敢地提出要和他一起赚钱,甚至这都有个前提,那便是他主动来找她,有八成的概率会同意。

江皓承认,这一刻,他被眼前的少女蛊惑了。

他第一次遇见一个灵魂和自己如此相似的人。

“好。”

江皓听见自己这样说。

抱上未来首富的大腿,苏墨墨心情不错,她手里拿着一把韭菜,怀里还揣着两个油纸包,哼着小曲进了屋。

现在这个年代,吃的最好卖,苏墨墨便打算闲下来去村子边缘看看,采点野果野菜什么的。

回到院子里,苏墨墨发现杨兰已经回来了,打算先做饭。

不过按道理今天应该轮到张秀芳做饭了啊,苏墨墨觉得有些奇怪。

杨兰正忙着张罗着,瞥见苏墨墨回来,竟然罕见地没有支使她干活,反而美滋滋地走了过来,夸赞道

“闺女,你还挺出息的嘛,给你娘我长脸了!”

苏墨墨?

杨兰上工之前不还记恨那丢掉的三百块钱彩礼钱吗?

杨兰顺手拿走苏墨墨手中的韭菜,嘴一秃噜全说出来了,

“现在整个大河大队,谁不知道我闺女被城里人看上了啊!嘿,那还是我没有说出三百块钱彩礼呢,不然吓死他们!”

想起江皓的突然到来,苏墨墨悟了,敢情全大队都知道那点破事了啊。

杨兰估计觉得这些事情被人知道还挺光荣的呢,毕竟有个被城里人看上的闺女,证明她闺□□秀,更重要的是,她会教孩子啊!

这让她在老姐妹面前腰杆子都挺直了。

苏墨墨看着面露得色的杨兰,再一次确定,调换孩子的事情应该不是她做的,杨兰没这智商。

果然,没多久外面传来苏奶奶骂骂咧咧的声音。

“谁说我乖孙女要去给人当后妈的!再瞎说我撕烂他的嘴!”

中气十足地在外面吼了一嗓子后,苏奶奶才走了进来,看见苏墨墨,她的脸色松动几分,却依旧板着脸。

“不知道哪个家伙在外面乱嚼舌根!我的孙女,那能给人当后妈吗?那不就是贪图富贵吗,我孙女怎么可能是这种人!”

只要想到刚才听见的谣言,苏奶奶就恨不得一个个凑到他们耳边,大声说自己孙女不当人后妈。

“准是谁看见那媒人了,加上咱周围人家听见的风声,就开始在外面瞎传。”

苏奶奶自言自语道“你说她偷听就不能听个彻底吗?咱们早就拒绝那媒人了!要么就是憋着坏,就是不说出来!”

苏墨墨走过去拍了拍苏奶奶的背,安慰道“没事,奶,反正咱行的端坐的正。”

她知道,苏奶奶担心这些流言影响她的名声,让她说不到好人家。但苏墨墨是真不在意这件事。

苏奶奶这才吐出一口郁气,看见杨兰手上的韭菜,想起了什么,吩咐道“老二家的,我马上给你拿个鸡蛋,你炒在韭菜里面。”

乖孙女今天受了大委屈,可得好好补补。

杨兰神色一喜,但看见苏奶奶递给她的鸡蛋后,又苦下了脸,

“就一个啊…”

杨兰不甘心道“妈,一个鸡蛋,大志小志都不够吃啊!”

苏奶奶一瞪眼“谁告诉你这是给大志小志的?这是给墨墨的!他两又没被人议论!对了,炒完韭菜以后再将鸡蛋下锅煎,墨墨喜欢吃韭菜。”

见杨兰不甘心地还想说什么,苏奶奶摆了摆手,就转身离开了。

这个老二家的拎不清,她还嫌和她说话费口水呢。

中午,苏墨墨便吃到了韭菜味的煎蛋,虽然只有一点点油,但是可真香啊。

苏墨墨突然明白,为什么后世的人都会怀念从前的味道了。

就这鸡蛋,别说几十年后,这滋味她现在就能记一个星期。

从前原主对于苏奶奶的好,多少有些别扭,除了可以一直念书外,她并不喜欢有什么特殊待遇。

但换成苏墨墨,那可就自在多了,因此哪怕对面的苏小志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她还是吃得很香。

吃完饭后,苏墨墨回到房间休息,打算睡个午觉,然后下午就去周边转转,捡点野菜野果。

谁知下午才醒,苏墨墨就被苏奶奶喊了出去。

苏奶奶激动地看着苏墨墨,连声道“墨丫头,你快去换件干净的衣服!马上公社的干部就来了!”

苏墨墨便再次被推进屋子里,她翻出了一件墨蓝色的袄子,这是原主过年穿的衣服。

出来后,苏奶奶满意地上下打量了一遍,然后解释道“公社小学的老师里有个知青,刚好他被推荐去工农兵大学了,就空出来一个位置,这不,公社专门有干部来通知了。”

也不怪苏奶奶这么激动,县城里很难招一次工,许多农村地区的高中生最终只能回来种地。

这公社小学老师,却是这些高中生们的最后一次机会,毕竟虽然比不上城里的工人,但公社老师每个月也是有十来块钱的,还有工分、口粮。

这不比下地轻松?

可惜公社老师的名额也饱和了,毕竟这些年下来了那么多知青,个个都是高学历。

公社都好久不招老师了,难得碰见一个,那能不赶紧抓住机会吗?

苏墨墨和苏奶奶来到大队办公处的时候,这里已经围了不少人了,其中最多的自然是知青,毕竟这次招老师的门槛就是高中学,大河大队土生土长的,竟然只有苏墨墨和另一个男生。

负责招工的干事见时间差不多了,便在台子上宣讲起来。

“同志们,这次公社小学即将从附近的大队里招一名老师,这次招工会通过考试的方式选拔,现在,有意向的同志可以和我登记一下。”

知青们还算有素质,也想给干事留个好印象,便老老实实地排起了队。

苏墨墨来得晚,自然排在了知青身后,巧了,她前面就是江皓。

至于陆心柔和陈娇红,两人谁都没来,陆心柔是重生的,自然不想浪费这个时间,至于陈娇红,她有钱,根本不想吃这个苦。

只是江皓怎么会在这…?

其实江皓原本是不打算来的,但想到下午少女的模样,鬼使神差的,他便跟着室友一起来了。

一个是想再见见苏墨墨,另一个原因则是,江皓也不知道自己要在这里待多久,可能是一个月,也可能是一辈子。

虽然他私下赚了不少钱,但明面上,他还是需要有一个工作的。

曾经江皓将下地当作磨练自己意志的一件事,但现在,他却开始思考,在老一辈人眼中,有个工作、铁饭碗可比在地里刨食好多了。

老一辈都是这么想的。

苏墨墨的家人自然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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