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1节(2 / 2)
??《公约》能定一条是一条吧,虽然这一条她也不能说满意。
??五人都说:“好。”
??喜金小有没趣,心情也没有变差,心道:好脸色有什么用?我的人你们是不能再占便宜了。
??他也比较高兴,因为如果不是有梧州、有祝缨在这儿戳着,遇到这种事儿现在早该开打了。他家比较不能打,是要吃亏的。
??第二条的主要内容也就定了下来,即“互相送还”的条款。因为有“在一地居住满七年,即入籍为当地之平民”的说法,这一条不久之后就成为广为流传的“放奴法”。不过在这个时候,喜金等人也还是认为这是比较合理的。七年,也足够将人找回了,超过了七年再找回来,也就不太划算了。一个人,最能干活的年头也不长,奴隶的寿命更短。
??祝缨顺势又将废除人祭与部分肉刑列为第三条,将剁手的这一项也给删掉了。这回苏鸣鸾也不反对了。
??祝缨没有继续再与他们讨论其他的条款,这几人现在情绪都有点问题,不是讨论正事的好时机。
??她说:“今天先这样吧,争吵也是为了将事情都说明白,总比打起来好。晚上我请客,还有事要大家一同帮忙哩。”
??郎老封君忙问:“不知是什么事?”
??祝缨道:“昨晚大家都听到了吧?狼有点儿多,又听说有野猪之类。才开好的地,不能叫野猪都给拱坏了。狼又会伤人、咬伤牲畜,得打一打狼了。”
??郎锟?道:“山里狼多,石头城新建,人烟少,狼不怕。人多一些就好啦。”
??祝缨道:“还要交易,要到你们哪一家,别的家又不愿意。还是得来这里。那就只有清理一下了。”
??这个事儿大家都不反对,都答应了,各说了自己带了几十上百的青壮不等,都是打猎的好手。
??祝缨道:“那可真是太好啦!咱们今天先好好吃一顿,好好休息,明天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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