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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写字漂亮会写稿知青李红成偶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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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芝看着李红的手,五指粉白,如笋一样,指甲里看不到一点黑色的泥。昨天扒麻杆的黑乎乎的手,竟然被她洗得如此干净。兰芝看着自己的手,指甲缝里怎么也洗不掉的黑色。有点自惭形秽,想问问李红如何把手洗这么干净,又觉得实在是尴尬。那一刻,她相当的羡慕李红,如果自己也读了高中,会不会也能像李红一样,手没有这么黑,文化水平令人羡慕。

在兰芝的印象里,李红是个完美的人。她爱干净,干完一天农活,无论多累,第二天出来都是一尘不染,从头到脚,没有一处是灰尘。仿佛她从来不属于这里,却也能把这里的工作完成得很好。

李红写的字相当好看,兰芝看到过她给生产队长写的发言材料,行文流畅,笔走龙蛇,蘸水钢笔写的字,没有一处漏墨,一看就是多年书写的功底。看着李红写的字,兰芝觉得自己的字简直不叫字,和虫子爬差不多。就这还是班级排名第一的,突然觉得自己也没那么优秀了。

兰芝逐渐进入了劳动状态,城里来的李红也看起来更像个农民。以前穿着城里时髦衣服的她,如今穿着和兰芝一样灰色的上衣,黄色的裤子,军绿色的胶鞋。两条麻花辫剪掉,梳上了短发。

一天,大家都在地里干活。听见邮递员在地边上喊:“李红,你的汇款单!”在地里忙的李红赶快来到路边,接过邮递员的汇款单,一看是长春日报社给发来的稿费,自己投稿被采用了。

“姐姐上了《长春日报》了!”李红8岁的弟弟李志敏飞跑着回了家,和爸妈报喜。

一时间,李红成了金家村的名人。能在长春市的报纸刊登稿子的人,那得多大的才华,说起李红,仿佛在说一只金凤凰落在金家村。

李红一直是老样子,每天上工劳动,晚上回家在煤油灯下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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