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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当老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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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他对我和萧长生的表现并不意外。

王天康是在考虑周详之后才自杀的,他已经将自己名下的不动产尽数卖出,折现留给家人,以备不时之需。

聚缘堂这块地方本来就是他租赁的,上个月房子就已经到期,王天康那时就有目的的遣散了一部分员工和徒子徒孙,现在聚缘堂只留下两位员工善后,其他的人早就领了工资,溜之大吉了。

果然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我瞪了《看到此内容,说明本书不支持电脑观看,你用手机打开继续阅读》,掀起眼皮看了他一眼,继续往前走。

“去哪儿啊?”我忙问。

“去新房那里。”

我和萧长生跟在王春花的身后,钻进了小胡同。

左转右拐,几次险些撞到别人家的院墙上。

“从这儿出去就到了。”在我和萧长生即将发火之时,王春花伸手一指不远处的高楼大厦,说道。

“王天康这小子有点意思,居然舍得给咱们租写字间办公。”萧长生大跨步,兴冲冲往前走了两步,却被王春花拦住。

“到了他伸手指向一个木门矮墙,略显年代感的小院。

门口的牌子因为年头过久,字迹已经模糊。

“在这儿做生意,不是跟我开玩笑吧?”萧长生使劲儿一推院门,扑通一声,半扇木门倒地。

他有些尴尬的收回了手,“咱们是开门迎客,做生意的,这连个路牌都没有,客人来都找不到门口。”

王春花搬起木门扔到一旁,闷声说道。“现代化办公,在网上和客户洽谈就行了。酒香不怕巷子深,如果我们能力强,那么,即使没有高门大屋,依然可以使宾客如云。”

“你这小子!”萧长生一时气结。

如果不是他追不上春花,此时一定会狠狠地在他头上敲出两个爆栗子。

“小小年纪,居然教育起我来了。”

这间小院,简单古朴,还真是所见即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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