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1 / 2)
事不宜迟,判官立刻带着楼起笙去找了谛听。
谛听乃地藏菩萨的坐骑,原身乃是一条白犬,随主坐化后,各族感其忠义,又为贺其修成,纷纷赠像,因而,谛听的法身集虎头、龙身、狮尾、麒麟足等于一体。其中麒麟足为麒御代表麒麟族所赠,这正是楼起笙所说的双方渊源所在。
谛听向来随地藏菩萨深居简出,原本正懒懒地以法身趴在地上憩息,听闻判官带客来访,还未睁眼见到,心中《看到此内容,说明本书不支持电脑观看,你用手机打开继续阅读》,
这倒并不奇怪。麒麟族有母麒麟产蛋、公麒麟孵化的传统。
懒一点的公麒麟,晚上化作原形回窝里睡觉时,把蛋窝在肚子底下,边睡边孵,白天出门则把蛋藏起来。这种公麒麟一般都会遭到母麒麟们的鄙视和拉黑名单,连累家族里的兄弟都不好找配偶。幸而这类的不多。
更多的便是不仅夜里孵化,白日则用自家最好的兽皮把蛋绑在胸前,光荣自豪地到处晃悠,恰如麒御这样。
这不仅说明这只公麒麟有配偶,还说明他有蛋(他们还会攀比谁的崽蛋更大、蛋壳的花纹和光泽更好看),还说明他富有(兽皮),属于麒麟族当时的时尚潮流。
那时生产力低下,技术不发达,兽皮鞣制的方式大致有油鞣法、水鞣法、土鞣法、烟熏鞣法、口鞣法这些。其中最先进、效果最好的,当属人族发明出来的口鞣法。
所谓口鞣法,如今说来令人惊讶,曾经却真实存在。就是用牙齿咀嚼兽皮,通过唾液和皮质发生的化学反应,以及咬合的力度,使兽皮软化。
麒麟的唾液是一宝,若用在这上面,那必然是事半功倍的效果,可这在麒麟族并不流行,因为挺麻烦的。麒麟皮糙肉厚,普遍审美观粗犷,其实不太需要细致至此的鞣制兽皮。麒御却为了养好这颗蛋,堂堂麒麟王,有事没事在家咬兽皮,槐玉看了都笑他。
……
“……我不是一个好的养父,”楼起笙忽的这样说道,“愧对他的生身父母。”
麒凯眸光微闪,垂眸望着楼起笙拉着自己的手,轻声道:“不要这么说……”
“是真的。”楼起笙松开了手,转身走到一旁,遥望着奈河幽暗的河面。
麒凯抬眼,目光追随着楼起笙的背影,然后跟过去,开口正要说话,楼起笙已经接着往下说了:“也许我从一开始就不该收养他,而是将他交由祭司殿抚育。”
麒凯呼吸一滞,面颊微微不自然地抽动了一瞬,可稍纵即逝,楼起笙并未回头看他,他急忙调整自己的情绪:“何出此言……”
楼起笙话锋一转,道:“他还很小,我就去战场了,少有机会教育他、陪伴他。这自然不是一个好的养父该为之事。”
麒凯暗暗松了一口气,急忙道:“你不要这么想。你是世上最大的英雄,为各界的存亡之事绞尽脑汁死而后已,他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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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去投胎??”
谛听:“咳,咳。”
他并不想管判官这档子全地府都知道的荒唐事,可他不能撒谎,若哪日谁问起他来,他就不得不说。可若照实说了,委实少个义字。与其让无辜的他两头为难,不如一开始就别让他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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