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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蒙(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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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嘉志轻轻勾起唇角,心道他家小妹可真是聪慧能干。

两个人忙活许久,陆嘉志抬头看了看天,只见日头即将来到头顶。

陆嘉志赶忙把最后几株幼苗插好,站起身,拍拍身上的土,又拍干净小妹的衣裳:“走,我们吃饭去。”

不想小丫头抱住他胳臂,吧砸两下嘴,仿佛不好意思似的小声开口:“哥,我想吃枣儿。”

陆嘉志忍不住笑出声,真是只小馋虫呐!

于是在生火热了早上娘闷在锅里的馒头和杂粮粥后,陆嘉志又拿长杆去前院敲了几个青枣下来,荡过清水,一起摆上桌。

青枣深秋成熟,二月已经差不多快过季,故而树上的青枣个头都不是很大,水份也不多。

但许是干了半天活儿的缘故,兄妹俩都觉得这枣子格外清甜。

农活不用干一整日,午时刚过,爹娘和大姐进门的声响就将午憩中的陆嘉志唤醒。

这下小妹也有人看顾了。

他起身掬了一捧冷水洗脸,简单拾掇一番,跟家里人道了一声,便背着书袋去往老秀才家。

常秀才单名一个“浔”,年近花甲,原是县城人士,十八年前来到杏花村,定居了下来。

去年父子二人拜访过后,因不是正式收学生,所以常秀才只和他们约定好每月授课八次,每次半日,算是带他识字,顺便开蒙。

常秀才头发和胡子都花白了,却和村里整日笑呵呵的老头子不同,说好听了是性情洒脱不羁,说难听点,脾气特别臭。

他对村里人莫不都爱答不理的,不给半分好脸色。

且他无妻无子,独来独往,平日里闲着没事干,唯一的消遣和爱好,约莫便是喝酒。

之所以会答应教陆嘉志识字,并非陆大川提的那两坛子酒起的作用,而是因为——陆大川曾对常秀才有恩。

十八年前,那个冬天特别冷,积雪有半尺厚。陆大川从山里拾了一捆柴火背回家,一路上莫说人,连鸟都见不着一只,然而还没回到村里,冷不丁看见路边躺着个人。

走近一瞧——那人脸朝地背朝天,寒冬腊月的穿得特别单薄,这样躺在雪地里没多久就会冻死,或许……已经死了。

这下可把陆大川给吓坏了,当即放下柴火,把人翻过来,却又被唬得连退三步。

只见那张沾满雪点子的脸乌青发黑,又一嘴污血,形如鬼魅。

这、这不会是什么不干不净的东西罢!

但他到底生性纯善,不是那等见死不救的人,只好壮着胆子伸手过去一探。

还好,还有气儿,是个活人。

许是因着渴极,直接抓了地上的雪来吃,才会磕出满嘴血。

村里没大夫,雪地也不好推车。

陆大川那会儿只十四岁,瘦猴儿似的半大少年,硬是将常浔杠在背上,咬着牙,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了十里地去找大夫。

常秀才终是捡回了一条命。

陆嘉志想,也许这就是常先生从没有对他甩过脸子的原因。

这份恩,可是实实在在的救命之恩。

他听娘亲说过,十几年前,爷爷带着小叔去到常家,求指点功课,常秀才连话都没听完,就直接将人轰了出去。

啧,果真是脾气相当不好。

本朝只要考上了秀才,即可见官不跪、免除赋役,在稍微富庶的州县,官府还会按时给他们发放一定的米粮。

所以,能考个秀才功名,也是极好的。

常秀才原在县城还有一点家底,自被陆大川救过来后便变卖了,带着积蓄迁居杏花村,加上官府的补贴和一些“外快”收入,足够他一个人在村里过上吃穿不愁的日子。

如此一住就是十八年。

常家的院子不大,只两间青砖瓦房,竹编的篱笆作墙,院门并没有关上。

陆嘉志刚迈入院子,就闻到了浓浓的酒香。

果然,来开门的常秀才满身酒气,手中还拿着酒瓶子。

“小子来啦,”常秀才笑嘻嘻的,丝毫没觉得白日买醉有何不妥,只招呼道,“快进来罢。”

陆嘉志点点头,喊了声“先生”,便跟着进了门。

常秀才教他的内容并不多,准确来说,他就没怎么教他。

幸而陆嘉志也并非真正的蒙童,这些古代小学生学的内容,上辈子基本都学过。

他有自己的计划。

作为一个穿越过来的现代人,他认为自己首要学的有两点。

一是熟悉古文,让自己的思维从现代文转到文言文中,这跟学外语一样,要把外语变得跟母语一样纯熟,需要费一番功夫。

二是练字,科举考学跟现代的考试没什么区别,都是应试,每年有成千上万名考生交出成千上万份卷子,每张卷子在阅卷人眼前停留不过片刻,想要在瞬息之间抓住阅卷官的眼球,一手好字必不可少。

他从前不曾练过毛笔字,一开始写出的字只能勉强看出是字,离“形”、“神”、“意”之类的书法要求还差着十万八千里。

陆嘉志用不起好的笔墨纸砚,常秀才这里自然也不会给他提供,他有的只是一刀毛纸,和一支老秀才的旧毛笔。

但尽管如此,他还是练得很认真,也只能认真地练。

今天是交功课的日子,陆嘉志从麻布袋里拿出一卷最近练的字,摊开,双手奉给常秀才。

哪想到,常秀才只扫了一眼,半耷拉的眼皮便轻轻撩起,略带惊讶地盯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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