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1 / 2)
这部小说被陆明珠命名为《天骄》。
冷如霜,一代天骄。
正邪对决,一部恩仇史。
“也可以叫《江湖风云录》,你觉得哪个名字更好?”陆明珠问谢君峣。
谢君峣毫不犹豫地说道:“我选择《江湖风云录》,更通俗易懂,一看就知道是武侠小说。”
陆明珠决定听从他的意见。
“行,就叫《江湖风云录》。”陆明珠也觉得这个名字更符合这个时代,过于吸引眼球或者过于文雅都不合适。
当天下午就动笔。
从左到右横向书写,速度提升了不止一星半点,不到三个小时就写完第一章了。
六千字左右,控制得相当好。
生于武学世家,在以武为尊的世界里,因奇经八脉天生堵塞而没法习武的冷如霜开篇就受欺负。
即便她是嫡支千金,地位也不如武功不错的旁系庶女。
被其摁在水缸里差点送命,同族的兄弟姐妹们只顾着围观取乐,享受把嫡支千金踩在脚底下的快感,没有一个人上前搭救。
濒死之际,冷如霜的母亲赶过来大发雌威,救下她后,毫不客气地把在场所有人打一顿。
但也因此导致父母的地位在族中如江河日下,引来武林盟主家的退婚。
内容戛然而止。
谢君峣看得意犹未尽,“明珠,你真是断得一手好章。”
有点后悔看得太早。
比起文笔端雅厚重、内敛含蓄的《昆仑剑侠传》,《江湖风云录》字里行间更加肆意风流,有一种锋锐之气。
就是人物,后者也更潇洒,拥有无与伦比的魅力。
陆明珠笑嘻嘻地说:“习惯了。”
这样才能吸引读者继续看下一章,就像电视剧,每一集都停在紧要关头。
“同时写两篇小说,会不会累着你?”谢君峣算了算她保持每天连载需要花费的时间,“至少得六个小时。”
陆明珠满不在乎:“还好啦,我早上锻炼身体,洗完澡吃过饭后先写《昆仑剑侠传》,下午写《江湖风云录》,晚上是自由时间,再写一些影评、短篇小说。”
反正,短时间内她别想离开香江。
一场暴风雨吓坏了所有人。
听她把时间安排得满满的,谢君峣瞪大眼睛,“我呢?我们约会的时间没有了?”
陆明珠亲他一口,“早晚天天见。”
五点起来跑步哟!
懒散的时候,陆明珠比谁都像咸鱼,虚度光阴,自律起来却又十分自律。
接下来的时间里果真说到做到。
幸好谢君峣恢复到上班的忙碌状态,又要联系摄影师为生日宴会拍摄影像留作纪念,否则一定会觉得自己倍受冷落。
廖婉茹和明玥在同一天带裁缝登门来给陆明珠量体裁衣,她差点没时间招待,可见她有多么专注。
好在陆明珠没有失礼,当即闻声下楼。
廖婉茹关切地问:“养好了没有?”
“本来就没什么大碍。”陆明珠在她和明玥跟前转圈圈,展示一下,“衣服不用做得太多,天天换几件也穿不过来。”
她没有衣服鞋子穿过一次就丢掉的习惯。
廖婉茹笑道:“当天穿的礼服选好了吗?要不要我和阿玥帮你一起挑?迎客、登台、跳舞、敬酒、送客都要穿不同的礼服。”
陆明珠咋舌不已:“又不是结婚!”
用得着那么繁琐吗?
五身礼服用五套珠宝来配吗?
明玥笑道:“你可是我外公的契女,陆家的千金,谢家的未来主母,当然不能失了应有的气派。我跟你说,很多人嘴巴很毒的,背后说人一点都不客气,指不定就透露什么消息给娱乐报纸的记者了。你要是只穿一两件礼服,不佩戴珠宝,我保证,他们背后说你没那么受宠,因为你打扮得太过寒酸。”
“踩低攀高很常见,有些人习惯在背后以贬低他人为乐,满足自己幸灾乐祸的心理。”廖婉茹对此非常了解,话题转回来,“明珠,当天一定要穿红,登台切蛋糕时选一件红色的礼服裙,旗袍可以用于宴席期间上身。”
这就是两件礼服,再选三件就行了。
陆明珠只好在裁缝量好尺寸后带他们去自己的衣帽间,打开挂满礼服的衣柜。
即使她不出门逛街,也有各个品牌的四季新款服饰按时送上门,有礼服,有日常服装,有鞋子和配饰等,是大家给她定制的。
贺云、陆父和谢君峣,都有这个习惯。
已经装不下了,部分挪到别的房间,正准备买一间大屋用来放置衣物鞋袜。
贺云那边还有她的衣帽间呢,里面的衣服配饰更多,基本没穿过,一年四季都会更新一遍,旧的收进其他房间。
正挑选礼服,陆父派人送来两盒珠宝。
还有空白的请柬,让她送人。
徐管家说珠宝是给陆明珠搭配礼服用,两套都是钻石,主石一黄一粉,颜色均匀一致,放在店里几乎可以当作镇店之宝。
贺云不遑多让,他叫人送了一套海螺珠和一套绿翡翠,更配中式礼服。
待选好五套服饰,陆明珠精疲力尽。
感觉比写小说还累!
收到《香江日报》寄来的六万字稿费后,陆加快速度,在生日的前五天再次寄去六万字稿子,又把六万字的《江湖风云录》给《明珠日报》寄过去,没亲自出面。
肯定能赶上发行!
想到《刀客》的事,陆明珠先去明珠金钻行找陆长根,递上一张图纸,请他帮忙找工匠定制十二个大小不同的黄金环扣。
活口的,可以把环状物串联起来。
原身只要她自己收藏的帝王绿手镯,可陆明珠想给她更多。
毕竟自己妈妈和她一起生活。
她过得富裕,她妈妈才会过得好。
所以,陆明珠突然想到一个绝妙的办法,用黄金环扣把镯子、戒指、项链、王冠什么的串在一起,这不就成一件了吗?
黄金也能卖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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