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能下蛋的公鸡(1 / 2)
温成头忙个大早回来,坐在石头搭的院墙下休息,提着个旱烟袋吧嗒吧嗒抽个不停,叼着烟嘴的一张脸半是辛酸半是奸猾,黝黑面上的沟壑一条接着一条,刚四十八九,这脸上就有了太阳久晒的黑斑,冬天时候北风一吹,干裂起皮还掉渣。
他真愁,早知道就不冲那城里的侄子是个男人,想家里多个干活儿的劳力,点头同意他来自个儿家住着了。
春日是小麦的季节,依山傍水的村落家家户户的男壮丁此刻都在荒废了一个冬日的田间劳作,争先恐后抓住这三月的尾巴,将小麦种子尽早播撒进广阔的田野里。
村里的男人有一个算一个,从十七八到六十七八,几乎都扛着锄头,牵着老牛,架着犁耙下地了,毕竟这些小麦可关系一户人家半年的收成和积蓄,开春不种地,腊月喝北风。
只有自己家这个,干瘦细白,清清俊俊,城里回来的金贵人,走两步就喘,一挨冻就咳,日头一晒还晕,药倒的黄鼠狼都没他娇弱,根本不能下地。
眼前跑过一个五六岁的小丫头,穿着花衬衣蓝裤子,脚下一双黑布鞋,头顶两个红绳攒起的冲天辫,圆圆好似月亮的脸蛋上两坨红猴子屁股的晕,这是前屋三铃家的姑娘,大丫。
大丫记得老师教的礼貌,该迟到了还是停下脚步问好:“二爷爷早上好,俺、我来找温老师上课。”
她又从布包里捡出六个红皮鸡蛋两个白皮鹅蛋,“这是我妈让给温老师和小温叔带的,补身体的。”
温成头吧嗒吧嗒继续抽旱烟,那几颗蛋则毫不留情收下。
“大丫,来晚了,大家都等你了。”一道清亮而温柔的声音从厢房传来,门槛跨出个穿白衬衣的男人,倒也不算男人,有些干瘦的体态和带着病气而过于素白的脸蛋,叫他一眼看去的模样介于成年人和少年之间。
只是那双乌亮黑润的眼睛,有种纯净的心眼子,瞧着跟那黄大仙的眼睛似的,一个眼神就会说话,里头装着些别人不懂的事,这跟村里同样十七八、只知道四处撒野疯跑的男孩子是全然不同的。
他身边还有三四个小屁孩一齐挤在门口,有人扯他衬衣,有人扯他裤脚,叫他快回去继续上语文课,给他们读故事。
温成头旱烟杆儿往地上一磕,站起身背着手往院外走,“拾啊,记得晌午给你弟去东边那块田送饭啊,叔有事,先出去了。”
“温浪又去干活了?叔,我不是说了,有几个孩子家长愿意帮咱家弄那几块地,就别让小浪下田了……”
“不下地?为什么不下地,你当他多金贵吗?不在县里打工就回来给我种地,只要他身上还带个把就得给我当男人用!再说把咱家地交给别人,你叔我不放心!”温成头可毫不怜惜自己的儿子,大步走的快,着急去村口的小商店打牌。
温拾无奈,只能目送他离开,而后在心底为怀了大娃还得下地把锄头轮冒火星子的主角受点了一根蜡。
阿门,他试图阻止了,但无济于事。
不过主角受的大娃应该相当坚强,连主角攻的真枪上阵都不怕,耕个几亩地,应该也没事吧。
没错,温拾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他也很诧异,自己明明上一秒还在手术台上听着医生宣布死亡时间,下一秒就赤.条条躺在了烧着热柴火的土炕上,身上裹着厚厚的棉被,浑身烫的像是炉子里的热炭,嗓子拉拉地好似山谷回荡的风啸,整个就一病入膏肓,再度步入鬼门关。
那时候温拾几乎没时间思考自己到了哪里,为什么没死,这身体还是不是自己的……等等穿越必备考量。
他得先活下来。
好在这具身体虽然羸弱,但比温拾上辈子可强了太多,加上他格外强烈的求生意志,在床上像是BBQ烤肉一般煎熬五天后,奇迹般退烧清醒了。
清醒的第二天,温拾结识了他在这个世界的亲戚,亲叔叔温成头以及那天背着大包小包风尘仆仆回家的表弟温浪。
温成头温拾没印象,因为他在书里的名字是‘温老爹’。
温浪温拾很有印象,因为他是某本花市文学里生了四个还不停歇的主角受。
那本书叫《乡村淳朴黑皮美人与绿茶娇娇攻的日日夜夜》
标签:1v1、美人受、生子
字数:15W【连载中】
文案:标题很直白了吧?
作者胡咧咧:随缘更,无纲裸奔,走肾走心,每章都有彩蛋~
看着眼前黑皮且浑身有着薄薄肌肉线条,眉毛浓眼睛大鼻梁高,一笑脸颊边有个深深梨涡的帅气小哥,温拾差点没蚌珠。
怪不得他一直看不出这土炕土墙窗外散养鸡鸭用着铝丝电灯、收音机,几乎没看到什么高级电器的地方处于哪个时代,原来是小说里!
但他想抬头问苍天,这本书是可以穿的吗?!老天爷你认真吗?!
温拾承认,自己看书的小癖好确实有那么一点点点点的不为人知不可言说难以启齿,但是他在花市看文也没碍着谁啊!
纯粹就是无菌室里待久了,到了对感情懵懂的年纪,想参详一番这世上各种纯爱罢了,而且一般他只看正剧标签和清水标签的!
花市找剧情,温拾先说了,他有病,上辈子没活过二十二。
这辈子捏,这具身体满打满算刚十八。
根据温成头的只言片语,温拾总算琢磨出了自己是谁,他是那本书里‘一个借住的人’,连代号‘温表哥’都不配有。
原以为只是同姓,没想到还和这连名字都没出现过的配角同名。
书里寥寥的记述,说‘温拾’高考失利,没上大学,双亲亡故,回到老家,为人易怒,脾气奇怪,招人嫌弃,没人搭理。
活生生一个路人甲,还是招人讨厌的可怜路人甲。
这让大病初愈的温拾忍不住找来个红色塑料背后一浅笑大姑娘的圆镜,仔仔细细端详了一番自己的脸。
脸还是上辈子那张脸,就是比他瘦的像干尸的上辈子好看多了,有肉了,长开了,眉眼温润,微微一笑,自带柔光滤镜。
这哪里是讨人厌的路人甲啊!这明明就是年代文里的书生气知情,虐文里的早死白月光,甜文里的宠妻温柔男主,花市文里注定雌.堕……呸呸呸,这可不兴说。
放下镜子,温拾摆正了心态。
虽然穿进了花市文,可花市主角又不是他,他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甲,而这个世界却是真实存在的,重获一次生命,他就该好好生活。
只是温拾的原始生活技能不太好,他虽然会用电磁炉、微波炉、燃气灶、洗衣机……可这地界都没有。
做饭要从劈柴开始,洗衣要从下河开始,吃肉要现杀,那灶台上的铁锅有他见过的正常锅具三个那么大,煎鸡蛋都得伸手进锅里捞。
同样,温拾这具新身体也没那么壮实,他走两步就喘,下地太阳晒晒就晕,干活多了心跳的急促叫人难受,活生生一个温黛玉。虽然比上辈子除了抢救就出不了无菌室好太多,但和村子里那些能干活的青壮劳力年轻男人们根本比不了。
温家村是农耕社会的缩影,这里的生活古朴又传统,全然不像现代,家家户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耕田更是赖以生存的根基。
连怀孕的温浪都在下地,于是村里的男人能耕多少地,就是多爷们的象征。温拾只能吃白饭,难免成为村子茶余饭后闲谈中的‘废物点心’、‘闲汉’。
这些风言风语下的温拾没摆烂,他和温成头商量着,在村里办个识字班儿,教村里上不成小学或还没到年纪的孩子读书,可以不收钱,只收些米面粮油也行。
这读书班起先是没办起来的,温成头说村子里的孩子哪里要识字,不识字又不是长不大。
温浪一听温拾要教书,倒是赞成的很,“读书是好事,不识字出去都叫文盲。哥你想教书,更是好事,我去跟乡亲们说一声就成。”
温成头纳闷儿,“浪子你不也大字儿不认一个,什么时候知道读书的好了?”
温浪立马低头扒饭,不肯吭声。
只有看过原著的温拾知道,这都是那装的文质彬彬坐轮椅的主角攻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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