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格丽特(1 / 2)
第二天醒来已经日上三竿,秋日暖阳洒在窗边。
枕边空荡荡的触感和冰冷的温度说明沈隋鸣已经离开许久,估计已经在去往洛杉矶的飞机上。
盛许懒洋洋地从床上坐起,眼眶肿胀,光线刺目,喉咙像火烧一样干痛,浑身的骨头像被拆开重组,酥麻感顺着头皮细密地往颅骨里钻。
她顺手拿过发带,把长发绾出个蓬松的发髻,几缕碎发落在白皙的耳后和修长的脖颈,走进浴室,镜子里的女人温婉清丽,素颜也气色绝佳。简单洗漱了一番,她准备在难得的假期做顿像样的午饭。
门铃意外地在此时响起,盛许撂下手里切到一半的菜过去开门。
手指拧开门锁,一开门,外面站着个妆容精致,浑身奢侈品logo的年轻女郎。
女孩二十出头,带着硕大的墨镜,下半张脸的容貌称得上清秀漂亮,只是打扮用力过猛,流露出与年龄不符的成熟。
她穿着紧身黑色吊带短裙勾勒曲线,蕾丝手套上戴着颗价值不菲的黄钻,白色貂绒披肩落在单薄的肩膀,盛许记得这套裙子国内外很多明星都在颁奖礼上穿过,是某位享誉全球的高定设计师的杰作。
盛许对时尚圈算不上很懂,但自从她爱上沈隋鸣后,就一直关注这个与她平凡的生活毫不相关的圈子。
沈玉迎在看见盛许一身休闲居家服后,透过反光的墨镜轻蔑一笑。
亲妈曾经是以美貌著称的顶流影后,女儿还长得平平无奇就算了,跟了她哥这么多年,还是一副上不了台面的模样,邋遢得跟保姆似的,活该老公不回家。
沈玉迎狠狠撞了下盛许的肩膀,趾高气昂走进屋子,她把披肩随手丢在沙发上,指使盛许去给她倒杯水。
“我刚去跟我未婚夫见了面,一顿饭下来连口水都没喝,都快渴死了。”沈玉迎见盛许没动静,觉得自己被轻慢了,不悦地皱了下眉,“你耳朵聋了,没听见吗?去给我倒杯水!”
盛许知道沈玉迎被她那个不明事理的母亲宠坏了,嚣张跋扈在圈子里出了名的,但她没有义务惯着她。
盛许冷漠地说:“要喝水自己去倒,你没长手吗?”
沈玉迎被盛许一句话激怒了,她刚要抄起桌子上的杯子摔出去,猛然想起今天相亲的事,暴怒的情绪瞬间偃旗息鼓,她裹了裹肩膀上的披风,挑衅地朝盛许挑了下眉,“你知道我未婚夫是谁吗?”
盛许转身回厨房,不太想理她,“我没有兴趣。”
沈玉迎轻笑了声,“我未婚夫是秦忆,你的青梅竹马,听说你俩之前还谈过?”
盛许一怔,脚步顿了下,掩饰自己的情绪,“我跟秦忆没谈过,你大可以放心。”
盛许回到厨房,拿起刀机械性地切菜,她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听见门口又传来沈玉迎的声音。
“再跟你说个有趣的事情,许嫣然姐姐要回国了,不过她现在应该在洛杉矶参加活动。”沈玉迎装模做样地想了想,笑道:“我哥好像也在洛杉矶,嫣然姐是我哥白月光这件事人尽皆知,你说他们俩多年不见,干柴烈火,会不会旧情复燃呢?”
盛许没说话。
沈玉迎一副计谋得逞的嚣张,更得意了,“嫣然姐现在可是皇家现代舞团的首席舞者,时代广场前段时间都在宣传她到纽约演出的消息,某些人跟人家比起来,简直就像博物馆里珍藏的瓷器和厨房里的碗,你说以我哥的审美,怎么可能不喜欢瓷器呢?”
伴随着大门砰的一声被摔上,锋利的刀身划开了盛许白嫩的皮肉,殷弘的血渗出,顺着指尖滴答在新鲜的菠菜上,盛许却像丝毫未感觉到痛,死水般的瞳孔波澜不惊。
她冷静地用自来水冲洗了伤口,后知后觉的酸楚才渐渐涌上心头,她感觉心脏像被狠狠揪了一把,连带着伤口都灼热得厉害。
盛许以为自己对这种带着讽刺意味的话已经听麻木了,这么多年,身边所有人都在告诉她眼高于顶的沈隋鸣心底有个念念不忘的白月光,是许嫣然。
她盛许能嫁给沈隋鸣,不过是因为那个在洪都拉斯的夜晚,在他最失魂落魄的时候,被引诱占有了她,她又是盛岚的女儿,盛家唯一的大小姐,为了巩固他彼时在沈家岌岌可危的地位。
当然,也有那么一点可怜她,只是没有爱而已。
盛许抬起手捂住眼睛,指尖抑制不住地颤抖,胸膛剧烈起伏。
就算她再怎么催眠自己是一具空荡荡的皮囊,也不能磨灭嫉妒带来的愤怒,因为她真的很爱沈隋鸣,她还不想失去他。
看啊,仅仅是许嫣然回国的消息就能让她如此害怕,她真是白活这么多年了,盛许自嘲地想。
中午这顿饭注定食不下咽。
盛许做了整整一桌子菜,坐在餐桌上,却一口都吃不下。
她叹了口气,回到房间看书。
盛许读的专业是临床医学,大学毕业就嫁给了沈隋鸣,没有继续读研,不过好在她本科期间科研成果不错,毕业后赶上临江市人民医院扩招,也找到了份不错的工作。
她的工作一点都不必沈隋鸣清闲,每天写不完的病例,还要应对数不清的考试,闺蜜都劝她别干这又苦又累还不挣钱的工作了,安安心心当个拿钱享受的阔太,老公家财万贯还不回家,这是什么人间极乐!
每当听见这话时,盛许都笑笑不说话。
她倒是希望跟沈隋鸣之间只是普通性质的商业联姻,如果她不爱沈隋鸣,确实会比现在过得好很多。
盛许待在书房一下午,看书看得有些疲倦,肚子也饿了,刚想翻出零食,手碰到抽屉的时候才想起来,零食已经被沈隋鸣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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