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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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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林阳回来以后周顺珍第一次和他谈起嘟嘟另一个爸爸。

面对她的试探,林阳的回答和当年没什么两样。

“可能吧我不知道。”他说。

不过有一点周顺珍怀疑的对。

不论性格,就连嘟嘟的长相也和林家任何一个人完全不像。

嘟嘟是漂亮的,林阳小时候也漂亮,但他两的漂亮并不是一种。

林阳小时候常被人夸漂亮是胜在他皮肤白,五官端正,但随着他慢慢长大,他身上的“漂亮”就几乎消失不见了,反倒变成了帅气。

到了他现在这个年纪,对着他这样的帅小伙,几乎没有人再会用“漂亮”这个形容词。

而嘟嘟的五官则要精致的多,哪怕到了五六十岁也一样可以用漂亮来形容。

嘟嘟身上最特别的,要数他那双瞳孔,比林阳和林德胜都要浅上许多。

有人说瞳孔颜色越浅的人智商越高,林阳也不知道究竟是不是。

镇子里的人常在背后议论他长得不像林阳,应该是更像“妈妈”,对此,林阳也说不好是与不是。

因为他并没有看清那个人的脸。

他只记得那一夜他喝得很醉,对方似乎也不太清醒。

还有人一直在道歉。

“对对不起。”

“不懂事,喝多了。”

“要不要联系换”

“”

声音断断续续,等彻底消失的时候林阳感觉自己似乎抱着浮木漂流在海上。

起起伏伏,沉沉落落。

天不亮林阳就醒了,醒来的时候房间里就只剩他自己。

那时候林阳已经成年,他身边的同学大部分都和男女朋友发生过关系,只有他还是一张白纸。

意识到自己可能发生了什么之后,林阳几乎落荒而逃,他回宿舍快速的冲了个澡,然后换上干净的衣服某处的钻心疼痛去上课。

仿若没有任何事情发生。

几天之后,他卡上忽然多了二十万。

虽然是匿名转账,但林阳还是马上就想到了这钱的来路,也知道这二十万代表着什么。

此后,林阳再也没有动过那张卡。

轰隆隆的雷声炸起,闪电把黑夜划开一道道口子。

嘟嘟该是被雷声吓到了,在睡梦中翻了一个声。

“爸爸”

这一声呓语比雷声还管用,直将林阳从过去的回忆中抽离出来。

“爸爸在。”林阳轻轻拍打在嘟嘟背上,说:“继续睡吧。”

“嗯”嘟嘟往他怀里凑了凑,抓着他的衣服很是依恋的样子。

一夜暴雨过后,镇上的空气都凉爽了不少。

早晨七点钟,林阳起床给嘟嘟准备早餐,一碗阳春素面加一个水煮荷包蛋。

嘟嘟吃完后父子俩出门去上学。

“找时间是得把门口这条路修修了,一下雨就没下脚的地方”林阳一面跟周顺珍抱怨着,一面蹲下身示意嘟嘟爬到自己背上,“来,爸爸背你,免得你鞋子再弄脏。”

嘟嘟这回倒是一个不字没说,二话不说就爬到他背上紧紧搂着了。

“搂紧了啊!”林阳一手举伞一手拿书包,顾不上去托他。

嘟嘟:“嗯。”

“慢点儿慢点儿”周顺珍生怕他摔着自己宝贝大孙子,跟在后面忙不迭的紧张个不停。

“真不用我跟着去啊?”周顺珍问。

“不用。”林阳回头朝她笑了一下,“妈你就放心吧。”

“我能放心吗?毕竟是第一天去”

就这样,在周顺珍的嘀咕声中嘟嘟小朋友开启了自己的幼儿园生涯。

由于嘟嘟第一天上幼儿园,即便林阳送他回来之后再三跟周顺珍还有林德胜胜保证“孩子很乖”“我走的时候没哭,还认认真真跟我拜拜了呢。”等等之类的话。

但爷爷奶奶和奶奶还是不放心。

下午四点,林德胜就催林阳去接孩子了。

林阳哭笑不得,“爸,咱家到嘟嘟学校开车撑死五分钟,他们四点半才放学,你这时候让我去干吗?”

林德胜怒道:“孩子第一天上学,让你早点去怎么了?”

“行行行!”林阳举手投降,说:“我这就去,这就去。”

林德胜不依不饶:“孩子都上幼儿园了,还没个当爹的样子!”

林阳不想听他的唠叨,捂起耳朵就跑,没听着林德胜在他身后喊道:“你等会儿,你妈说要跟着去”

等周顺珍收拾好出来,一瞅:“车呢?”

林德胜气呼呼:“早走了!”

周顺珍:“”

得,她嘟嘟上学的第一天,她这个做奶奶的不仅没能送,还没赶上接!

“这臭小子!让他等不了我这一分钟,看我等会儿怎么收拾他!”周顺珍说。

不知是不是怕挨收拾,直到五点钟,四点就出门的林阳还是没有回来。

期间周顺珍给他打了个电话,铃声在沙发上响来,周顺珍这才发现林阳出门时居然连手机都没带!

得!能怎么办?还不是只能继续等。

又过了五分钟。

等五点过五分的时候,周顺珍有些急了。

“不会是嘟嘟在学校出什么事了吧?”

“别瞎紧张。”林德胜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随意道:“那爷俩能出什么事?顶多就是被学校门口那些玩具摊绊住脚了。你又不是不记得阳阳小时候上幼儿园的样子……”

林阳小时候很乖,但在乖也是个男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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