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1 / 2)
靳朝安没有别的要求。
只有一个,“好好把孩子生下来。”
庄灿直接抄起水杯摔在地上,“卑鄙!你真卑鄙!”
也是这一刻,她才幡然醒悟,原来靳朝安和他大姐从来都是一类人。
偏她还做着荒唐可笑的梦,认为他不算太坏,认为他骨子里还有未曾泯灭的良知,认为他将来有一天还有可能和她走上同一条道路。
她好傻,真的好傻。
延悦听见动静,立刻跑过来,被靳朝安制止。
他的目光放在庄灿的脚上。
庄灿没有穿拖鞋。
平时到了家,她就喜欢光着脚,现在脚上也只有一双薄线袜而已。
靳朝安怕她的脚掌被割伤,一声不吭地走了过去,弯腰蹲下,将她脚边的碎玻璃一片片拾起。
他半蹲在她腿边,单膝点地,边捡边说:“好好养胎,不要动气,孩子平安生下来,我会放了你师傅。”
“如果不呢?”
“那我便会让你一辈子都见不到他。”
庄灿咬牙切齿地说了个“好”。
“那我也告诉你一个秘密吧……其实我从来没有爱过你,从来,都没有。”
“嗯。”靳朝安知道。
可是亲耳听见,他的手还是不由自主地抖了抖。
碎玻璃划破他的指腹,鲜血顺着指尖滴落,丰盈的血珠啪嗒啪嗒地摔在地板上。
可他却没有管,任疼痛肆意,只是手却不受控制地越来越颤,拾起的碎片一次又一次地割破他的指。
庄灿垂眸看着,冷笑。
“你还记得多多吗?”
霎时间,靳朝安抬起的手腕僵在空气中。
庄灿闭上眼,一行清泪痛苦滑落。
她说我就是。
……
十一岁的庄灿被收养后,养母给她取了一个新名字,叫多多。
希望她的到来能让家里的商铺钱多福多好运多。
养母是个寡妇,也是个很有爱心的中年妇人,在领养了“多多”半年之后,又在寒冬深夜的街头救助了一名无家可归的流浪少年。
养母把少年带回了家,好心收留了他。
庄灿从没和这个少年说过话,她甚至也从未听他开口说过话。
养母收留少年的时间很短暂,短到只有三天,第三天深夜,铺子里突然涌进一群陌生人,他们把养母按在货架上,拿枪顶着她的脑袋,为首的那个女人站了出来,数了三声。
那少年就从柜子里跳了出来。
女人走上前,摸着少年的头,问他为什么要逃跑。
作为他逃跑的代价,女人把枪塞进他手中,转过他的身子,命令他亲手杀掉收留他的好心人,这是对他的惩罚。
那时,庄灿就趴在柜台下的箱子里。
她听到一声枪响,随后透过一条小缝,看到了倒在了血泊里的养母。
一个善良平凡的普通妇人,就这么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那群人临走时,把整间铺子砸了个稀巴烂,在警车抵达前迅速离开了现场。
警察到了以后,庄灿才从箱子里爬出来。
那是她来到港城的第二年。
那一年,她稀里糊涂地丢了妹妹,又稀里糊涂地失去了母亲,稀里糊涂地被领养,最后又稀里糊涂地再次成为了孤儿。
……
其实庄灿从来都没有忘记过靳朝安的那张脸。
大概是五官太惊艳了,靳朝安十三岁的时候,和现在的模样几乎没有一点变化。
可惜靳朝安没有记住她。
也是,那短短的三天相处,他从未正眼看过任何一个人。
因为当时那个女人落下的那方带着兰花标志的手帕,所以庄灿一直以为,那少年必定和兰花社有关。
而事实上,那方帕子是那女人故意留在现场的,目的是要嫁祸给兰花社,给当时正在参加地区竞选的康家人搞点事情。
可是当时的庄灿并不知道,所以后来,她一直在默默调查兰花社,就是为了再次找到那个少年。
可她的力量太渺小,连警方都只能“一带而过”的人命案,她却非要刨根问底,结果自然是什么都查不出来。
再一次听到了兰花社这个名字,是在白鹭号上。
她的怒火也是在白鹭号上被彻底点燃。
从白鹭号,她得知了更多的线索……往后几年,她马不停蹄地调查辉叔,调查红衣女人,她要挖出这个叫做兰花社的组织和它身后的背景,这一次,她不单是为了要找到那个杀死她养母的少年,更是要为那些无辜枉死的女孩讨个公道。
兴许是老天开眼,在庄灿二十二岁的时候,偶然在一本财经杂志的头版头条看到了他。
二十五岁的靳朝安,被该杂志评为当年华国四十岁以下最年轻的商业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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