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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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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靳朝安没有别的要求。

 只有一个,“好好把孩子生下来。”

 庄灿直接抄起水杯摔在地上,“卑鄙!你真卑鄙!”

 也是这一刻,她才幡然醒悟,原来靳朝安和他大姐从来都是一类人。

 偏她还做着荒唐可笑的梦,认为他不算太坏,认为他骨子里还有未曾泯灭的良知,认为他将来有一天还有可能和她走上同一条道路。

 她好傻,真的好傻。

 延悦听见动静,立刻跑过来,被靳朝安制止。

 他的目光放在庄灿的脚上。

 庄灿没有穿拖鞋。

 平时到了家,她就喜欢光着脚,现在脚上也只有一双薄线袜而已。

 靳朝安怕她的脚掌被割伤,一声不吭地走了过去,弯腰蹲下,将她脚边的碎玻璃一片片拾起。

 他半蹲在她腿边,单膝点地,边捡边说:“好好养胎,不要动气,孩子平安生下来,我会放了你师傅。”

 “如果不呢?”

 “那我便会让你一辈子都见不到他。”

 庄灿咬牙切齿地说了个“好”。

 “那我也告诉你一个秘密吧……其实我从来没有爱过你,从来,都没有。”

 “嗯。”靳朝安知道。

 可是亲耳听见,他的手还是不由自主地抖了抖。

 碎玻璃划破他的指腹,鲜血顺着指尖滴落,丰盈的血珠啪嗒啪嗒地摔在地板上。

 可他却没有管,任疼痛肆意,只是手却不受控制地越来越颤,拾起的碎片一次又一次地割破他的指。

 庄灿垂眸看着,冷笑。

 “你还记得多多吗?”

 霎时间,靳朝安抬起的手腕僵在空气中。

 庄灿闭上眼,一行清泪痛苦滑落。

 她说我就是。

 ……

 十一岁的庄灿被收养后,养母给她取了一个新名字,叫多多。

 希望她的到来能让家里的商铺钱多福多好运多。

 养母是个寡妇,也是个很有爱心的中年妇人,在领养了“多多”半年之后,又在寒冬深夜的街头救助了一名无家可归的流浪少年。

 养母把少年带回了家,好心收留了他。

 庄灿从没和这个少年说过话,她甚至也从未听他开口说过话。

 养母收留少年的时间很短暂,短到只有三天,第三天深夜,铺子里突然涌进一群陌生人,他们把养母按在货架上,拿枪顶着她的脑袋,为首的那个女人站了出来,数了三声。

 那少年就从柜子里跳了出来。

 女人走上前,摸着少年的头,问他为什么要逃跑。

 作为他逃跑的代价,女人把枪塞进他手中,转过他的身子,命令他亲手杀掉收留他的好心人,这是对他的惩罚。

 那时,庄灿就趴在柜台下的箱子里。

 她听到一声枪响,随后透过一条小缝,看到了倒在了血泊里的养母。

 一个善良平凡的普通妇人,就这么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那群人临走时,把整间铺子砸了个稀巴烂,在警车抵达前迅速离开了现场。

 警察到了以后,庄灿才从箱子里爬出来。

 那是她来到港城的第二年。

 那一年,她稀里糊涂地丢了妹妹,又稀里糊涂地失去了母亲,稀里糊涂地被领养,最后又稀里糊涂地再次成为了孤儿。

 ……

 其实庄灿从来都没有忘记过靳朝安的那张脸。

 大概是五官太惊艳了,靳朝安十三岁的时候,和现在的模样几乎没有一点变化。

 可惜靳朝安没有记住她。

 也是,那短短的三天相处,他从未正眼看过任何一个人。

 因为当时那个女人落下的那方带着兰花标志的手帕,所以庄灿一直以为,那少年必定和兰花社有关。

 而事实上,那方帕子是那女人故意留在现场的,目的是要嫁祸给兰花社,给当时正在参加地区竞选的康家人搞点事情。

 可是当时的庄灿并不知道,所以后来,她一直在默默调查兰花社,就是为了再次找到那个少年。

 可她的力量太渺小,连警方都只能“一带而过”的人命案,她却非要刨根问底,结果自然是什么都查不出来。

 再一次听到了兰花社这个名字,是在白鹭号上。

 她的怒火也是在白鹭号上被彻底点燃。

 从白鹭号,她得知了更多的线索……往后几年,她马不停蹄地调查辉叔,调查红衣女人,她要挖出这个叫做兰花社的组织和它身后的背景,这一次,她不单是为了要找到那个杀死她养母的少年,更是要为那些无辜枉死的女孩讨个公道。

 兴许是老天开眼,在庄灿二十二岁的时候,偶然在一本财经杂志的头版头条看到了他。

 二十五岁的靳朝安,被该杂志评为当年华国四十岁以下最年轻的商业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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